贵阳幼师学校表示: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立、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树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讨部署学校平安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次序;经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听取学校和社会各界关于学校平安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倡议。
建立、公安等部门应当增强对学校周边建立工程的执法检查,制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立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风险物品的消费、运营、贮存、运用场所或者设备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平安的场所或者设备。
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域作为重点治安巡查区域,在治安状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域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弭各类平安隐患,处置扰乱学校次序和损害学生人身、财富平安的违法立功行为。
公安、建立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标准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依据需求设置交通讯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备。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依据需求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次序。
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增强对乡村地域交通工具的监视管理,制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