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务员体能测评从2023年7月23日开始
一、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2023年西安市人民警察职位(包括公安系统、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3日(星期六)至7月25日(星期一)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30。
地点:西安奥体中心体育场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世博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北口150米,考生须从南4门进入。
公交出行:乘坐298路公交车至西安奥体中心南4门下车;
地铁出行:1.乘坐地铁2号线、4号线在北客站(北广场)站换乘14号线,到达奥体中心站,由D口出站后步行约200米,抵达南4门;
2.乘坐地铁3号线在双寨站换乘14号线,到达奥体中心站,由D口出站后步行约200米,抵达南4门。
三、具体分组安排
具体职位安排如下:
7月23日(周六)
上午审核报考职位代码:221010336,221010378,221010382,221010384,221010406,221010414,221010420,221010422,221010424,221010429,221010431,221010433,221010435,221010466~221010469,221010472,221010473,221010481,221010503,221010504职位的考生。(市公安局所有限女性和不限性别职位,法院系统法警职位)
下午审核报考职位代码:221010334,221010335,221010376,221010377,221010379~221010381,221010383,
221010423,221010430,221010434,221010436~221010441职位的考生。(蓝田县公安局、周至县公安局、西咸新区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新城、碑林分局)
7月24日(周日)
上午审核报考职位代码:221010442~221010452职位的考生。(莲湖、雁塔、灞桥、未央分局)
下午审核报考职位代码:221010453~221010465职位的考生。(未央、阎良、临潼、长安、高陵、鄠邑、黑河、站前分局)
7月25日(周一)
上午审核报考职位代码:221010405,221010407~221010413,221010415,221010416职位的考生。(交警支队、监管支队)
下午审核报考职位代码:221010417~221010419,221010421,221010425~221010428,221010432职位的考生。(监管支队、西咸新区公安局)
所有考生须按照面试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工作安排,于当天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同步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及纪律要求
1、报考西安市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务必持笔试准考证(盖章有效)及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按照《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附件1)。根据规定,体能测评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中距离跑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时,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3次。凡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对体能测评后形成的缺额递补一次。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应自备运动装、运动鞋。近期注意保持身体健康,避免出现伤病等情况影响体能测评发挥。体能测评前要做好充分的热身准备活动,避免受伤。
4、体能测评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考生不得弄虚作假或由他人代测,凡违纪违规者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本次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考生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评的,应及时主动放弃,确保自身安全。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在妊娠期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考生,应慎重选择。因身体不适仍坚持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提出书面报告,同时应主动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6.考生需遵守体能测评期间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具体详见面试资格复审公告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掌握。同时,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前,须自行下载并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附件2),在面试资格复审时交工作人员。
温馨提示: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同步开展,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近期天气炎热,请参加体测考生注意防护,保持良好体能状态。
附件1. 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