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群体学生入学信息:
1.保障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
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
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保证随迁子女与当地居民子女接受同等条件的义务教育。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
加大对家庭贫困儿童入学帮扶力度,确保每一名贫困儿童按时入学。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
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中、重度残疾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提供个性化送教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鉴定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8060814。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或省市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