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文登区城区适龄儿童入园提交材料说明
入园报名资料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拍照上传,无特殊情况不需要出示纸质证明材料。
1.监护人及幼儿资料
户口本、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离婚判决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婚协议书)。父母无房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住的,需要幼儿或监护人任何一人与房屋所有人在同一户口本。
2.房屋产权证明
商用房不属于住房。与他人共同拥有房产的,本人所占份额须超过50%。有房有证的,提供不动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加全额购房发票);监护人购买且实际居住的住房,但无不动产证明(无法提供房证、合同、发票等有效证明材料)的,提供房屋购买单据、合同,近两年居住费用单据(网络费、闭路费、燃气费、水电费、保险费等费用单据不少于三类,非村居和物业出具);威海市内户口租房的需提供正式租房合同;非威海市户口租房的需提供学生父母双方居住证(离婚的提供监护人一方即可)。
3.父母工作证明
有个人住房的或文登城区户口的无需提供工作证明材料;乡镇进城务工的或文登外来务工的需提供学生父母双方的城区工作证明(务工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社保证明三者之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