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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

招生代码:14553

  • 星级评分:
  • 关注人数: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历层次:大专
  • 学校概况
  • 校园环境
  • 招生简章
  • 专业学费
  • 联系方式
  • 在线报名

  • 学校概况
  •         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前身是1972年建立的武汉铁路司机学校,1994年荣列国家重点技工学校,2001年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为高级技工学校,2005年9月,按照企业分离社会职能要求,由武汉铁路局移交省劳动保障厅管理,现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3年8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以武汉铁路司机学校为基础,与湖北省轻工技校合并组建武汉铁路技师学院。2015年3月,省人民政府同意以武汉铁路技师学院为基础建立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
            学院校园面积179.8亩,建筑面积5.88万平方米,建有7个现代化实习实训中心、80个实验、实训室、80个多媒体教室,共有教学仪器和实习实训设备1127台套,教学仪器、实习实训设备总价值2634万元。图书馆现有藏书46.053万册。有在校学生4200人,年均培训在职职工3000多人次,主要开设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机车车辆、铁道车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等特色专业。
            近年来,学院始终坚持“特色办校、质量立校、品牌兴校、和谐强校”,立足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以校企合作为平台,以订单就业为抓手,内强管理,外拓市场,办学条件日益改善,办学规模日趋扩大,招生就业瓶颈有效破解,教学管理特色凸显,发展后劲得到增强,已成为全国较有影响的铁路和地铁运营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是全国唯一在校生全部为高中毕业生的技工院校,也是与地铁公司合作最多、输送毕业生最多的职业院校,还是全国职业院校中委托培养比例最高的学校。“教学过程一体化、技能训练职业化”和“校园文化企业化、班级文化班组化、学生思想员工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及先进的实习实训设备得到了用人单位广泛认可,“招生即招工,读书即上班,上课即上岗”的委托培养理念深受考生、家长好评。
            学院与武汉地铁、南京地铁、广州地铁、苏州高新有轨电车、珠海城建现代交通有限公司等33家城市轨道交通公司及武汉铁路局、中铁、中铁建等铁路运营和建设单位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每年有10个以上合作单位下达订单培养计划近1500人。95%的学生高考成绩在高职高专一批线以上,生源地域广泛,综合素质较高。学生就业率在98%以上,95%的学生在入校第一年就落实了毕业后的工作单位,而且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稳定、工作环境优良、工资待遇较高。
            学院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湖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湖北省特色技工院校”,被教育部和人社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被教育部等六部门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第十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被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党委先后三次被湖北省委和省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 校园环境
  • 教学大楼学校运动会新生来校教学现场
  • 招生简章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以武汉铁路技师学院为基础举办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保留“武汉铁路技师学院”校牌),2015年3月2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设立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这标志着我校成功申办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6月5日,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在教育部成功备案。
           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是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管理、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省人社厅和教育厅批准,2016年已纳入全国高招。学院始建于1972年,主要培养城市轨道交通和铁路列车驾驶、车辆检修、牵引供电、运营管理等专业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招生的主要类别为:普通高考生。
    招生计划

           学校在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以及促进地方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学校将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后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要求报送到各省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并通过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湖北省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开选才的原则。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2.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分数线,在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在身体健康状况达到要求、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并已投档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不录取无我校志愿的考生。
           3.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在身体条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高低、身体条件和招生计划空额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身体条件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执行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的同时,下列专业还需达到以下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适合男生,女生慎报;
           铁道机车专业:适合男生,女生慎报;
           铁道车辆专业:适合男生,女生慎报;
           铁道供电技术专业:仅招理科,女生慎报;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男生身高1.70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男生身高1.70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
           根据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中用人单位的需求和岗位特点,所有订单班学生要求无色盲色弱,无弱视、男生身高1.65米(含)以上,高血压、心脏、精神及传染性疾病。

           5.报考我院语种不限,但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6.各专业无联合办学、无校外办学。
    其他须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院规定修完所有课程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经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署章的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 专业学费
  • 专业介绍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专业(驾驶方向)
           1、培养目标:熟练掌握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车辆的总体结构、控制技术,熟练掌握地铁列车驾驶技术,具备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车辆日常维护和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熟悉列车驾驶岗位作业程序,掌握驾驶作业流程及技术规范,掌握安全规程与行车规章等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团队精神。
           2、就业方向:司机、司机长、派班员、信号楼调度员、车场调度员、行车调度员等。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专业(检修方向)

           1、培养目标:熟练掌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总体结构、布置和原理,转向架的结构和原理,车门的结构和控制原理,空调系统的组成及原理,电气设备结构、布置和原理,控制技术、制动系统的组成及原理,熟悉城市轨道电客车与工程车车辆检修规程、检修设备和列车故障分析处理技术,具备一定现场指挥与调度能力,掌握常用检修仪器仪表的使用,具备判断和排除故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团队精神。
           2、就业方向:检修工、检修工长、检修调度员、车场调度员、轮职工程师、计划工程师、机械工程师。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专业

           1、培养目标:熟悉城市轨道交通电气化供电系统,能从事电气化线路牵引变电所运营管理及电器设备检修、电气化线路牵引供电系统的继电器保护装置和高压电气设备的调整测试;电气化线路接触网、第三轨运行管理和检修,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团队合作精神。
           2、就业方向:供电检修工、供电检修工长、供电调度员、技术主管、主任、经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
           1、培养目标:熟练掌握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行车组织、车站设备、站务管理、通讯信号和运营服务等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素养和客运组织专业技能,具备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服务与管理、行车值班、站务、票务等工作岗位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制定行车调度、车站常规工作计划及突发性安全事件的知识和能力。
           2、就业方向:车站站务员、客运值班员、行车值班员、值班站长、站长、行车调度等。

    收费项目及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中职学费  3120元/年 《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鄂价费[2017]1号) 
    2   高职学费  5000元/年 《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职高专学费和高校住宿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109号) 
    成教大专学费  3500元/年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价费[2006]183号)
    4 住宿费  1080元/年  《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职高专学费和高校住宿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109号) 

     
     


  • 联系方式
  • 网站网址:http://www.wtsx.com.cn/
    参考电话:027-87646892
    所在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钢狮咀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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