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学情况
上海民办华曜嘉定初级中学(原为上海民办华二初级中学),是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成员校,也是华东师范大学的教育实验基地,我校理事长由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校长李志聪兼任。
自2010年创建以来,学校从创始阶段到稳步发展,再到内涵提升、特色创建,不断探索民办学校办学的特色发展之路,教学质量赢得了社会的肯定与赞誉。由上海市特级校长何晓文(原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校长)领衔的管理团队,践行“卓然独立、越而胜己”的办学理念,传承二附中“追求卓越、崇尚创新”的校园文化精神,努力创建具有卓越品质教育的特色学校。
二、办学特色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己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市级课题“民办学校党团队一体化团建模式实践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20名党员教师的育人感悟和众多入团积极分子的学习体会汇集成《在团旗下成长》一书,并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
三、招生原则
1.2024年学校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1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维护学校良好的社会信誉,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2024年新生招生工作。
2.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办法经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核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3.公示学校的校舍条件、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师资配置等办学条件,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履行向社会的承诺,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
4.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招生制度,遵守“三不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5.学校教学过程中,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6.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招生制度,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不超出招生计划数;不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不招收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学生。
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晓文
成员:王兵、仇思源
家长代表:周嘉华
五、招生计划
1.招生范围: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市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2.招生数(如下图所示):
六、招生办法
1.报名时间:
6月27日-29日,有意向就读我校的学生可登录“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https://shrxbm.edu.sh.gov.cn)填报志愿。
2.录取程序:
7月4日-5日,若报名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则予以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局公布。
7月10日,学校录取验证。
7月13日-1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7月10日起,陆续发送录取告知短信。
8月15日起,开始发放入学通知书。
3.发放入学告知:
7月10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家长相关入学信息。
七、收费标准
1.学费:22800元/学期。
2.住宿费:1500元/学期(六人间)、2500元/学期(四人间)。
八、校园信息
联系方式:
电话咨询:18916633457程老师(工作日8:00-16:00)
线上咨询:(关注“华二初中”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如右图)
学校网址:www.hecz.cn
咨询邮箱:zhaosheng hecz.cn
交通:
嘉定区宝塔路1166号(校址)。地铁11号线,嘉定1路、14路、15路均可到达。
九、学校“三不”承诺
1.不提前开展报名或变相报名
2.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面谈
3.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十、监督方式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21-59102507(校办),
信访接待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宝塔路1166号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