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浦口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现将金陵中学浦口分校2024年秋季小学部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施教区范围及招生计划
施教区范围:江浦街道海峡大道以东,沿山大道以南,光明路以西,建设路至宁合高速以北区域。
招生计划:2024年秋季一年级计划招生225人。
二、报名条件
1.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2.入学条件: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其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有多套房产的以份额最多的为准,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报名入学。“空挂户”、集体户统筹安排入学。
3.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1)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另一方是在南京市以外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南京市以外工作(含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在本施教区,并在本施教区常住的。
(2)儿童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3)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亲和母亲户口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1)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且无其他房产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2)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有其他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入到新购房或其他房产内,到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拆迁手续非个人原因尚未办理完毕,户口可留在原地,有多套房产的,按照实际居住地确定施教区)。
(3)所购新房已交付但非个人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无其他房产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小学安排就读。3.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的规定
(1)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报名登记前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若是拆迁户,户口要求可以按照“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第二款执行)。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六年内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2024年南京市金陵中学浦口分校小学部招生简章
➤2024年南京市金陵中学浦口分校小升初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