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区范围
春江新城、新河苑、景明佳园、蓝岸尚城、万科金色里程(过渡学区)、小村经适房、琥珀花园、世茂城品、雍禧华府。
二、学区生审核时间
2024年6月6日——6月10日(具体时间以小学通知为准,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及复印件)
三、学区生审核地点
在区内就读小学接受审核
四、要求
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按施教区报名入学。
1.属下列四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也可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1)毕业生的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户口簿上注明)或出国定居的。
(2)父母离异,毕业生的户籍随法定监护人,且在施教区常住的。
(3)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4)毕业生的户籍随父母户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从未迁移过,父母双方均无独立房产并实际常住的。
2.拆迁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1)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中学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中学报名。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报名前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中学报名入学。
3.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学问题按照下列原则办理:
(1)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初中招生报名前一年办理二手房的不动产证及户口迁入手续,且实际居住。
(2)对购买二手房的住户,该房产同期只能在施教区内安排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4.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7月8——9日(具体时间以就读小学通知为准)
2.登记地点
等待区内就读小学通知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雨花教育发布”相关通知。
3.登记对象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4)应届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等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区内公办初中入学。
经核查,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则取消该生登记资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具体要求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雨花教育发布”相关通知。
六、新生入学通知发放时间
2024年8月10日前
咨询电话:
69598524 69598521
69598526 6959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