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要求
全区各中小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于6月6日开始报名(具体时间详见日程安排),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http://jy.xiangtan.gov.cn/)“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关注“微潭教育”、“湘潭雨湖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一)填报志愿
1.义务教育学校志愿填报。学生(家长)根据划定的服务范围对应分配的义务教育学校以及计划数,选择其中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填报志愿。
2.学生(家长)只能填报雨湖区区域内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
(二)生源类别
学生(家长)网上报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填报入学生源类别,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在划定的服务范围内,分以下五个生源类别和一个教育政策入学类别。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等资料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湘潭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等资料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城区(县城),其父母在湘潭城区(县城)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城区(县城),其父母在城区(县城)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住房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县城)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县城)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湘潭城区(县城),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城区(县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县城)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5.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湘潭城区(县城)户籍,但在城区(县城)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居住证,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6.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1)人才子女。按照《湘潭市人才亲属入学就读实施办法》,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依文件规定安排人才子女入学。(2)现役军人子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和《湖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相关文件精神,由市军分区或县级人武部门统一汇总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3)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子女就读本校。(4)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5)其他教育优待政策类别。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可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予以优先录取。
二、录取流程
义务教育学校录取:
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学校网上初审→交叉审核→学校现场审核→区教育局录取。
三、日程安排
1.发布信息:区教育局于5月25日前将《雨湖区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包好各校招生服务范围、网上报名办法等在网络和媒体上进行公布);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将网上报名公告、招生服务范围、招生负责人联系电话及相关报名要求等在招生服务范围内的社区(村、组)等处张贴好公告,确保宣传到位。(招生负责人联系电话见附件6。)
2.教育优待类别资料审核:6月5日前,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学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区教育局基教部门汇总,逾期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优先录取资格。(教育优待类别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
3.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6月6日至6月14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完成网上报名。
(2)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初审:6月6日至6月16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初审,招生平台对接市公安局户籍数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产数据进行报名信息线上实时核验,对网上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进行审核。
(3)交叉审核:6月17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区域内学校进行交叉审核(交叉审核安排另行通知)。
(4)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现场审核:6月21日至6月23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网上报名资料存疑的进行现场核查证件、上户调查,按生源类别1至5依次录取。家长须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户无房还须提交无房证明和租房合同,无房无户还须提交监护人居住证、从业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租房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查,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复审。
(5)调剂录取:6月24日至6月27日,区教育局将因所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已满须调剂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至有学位富余的学校,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到学校现场审核。
(6)结果公示:6月28日至6月30日,各学校将新生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知家长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4.录取信息导入学籍系统:2024年秋季开学,区教育局将招生平台上生成的录取信息数据比对后导入到“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5.招生入学专项督查:秋季开学工作检查核对新生报到信息,9月中旬学籍注册再次进行数据比对,凡违规招生、学籍信息与平台招生信息不一致的,将严格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