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规定,促进义务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现将江油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范围
户籍在江油市境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计划
1.公办学校:由市教体局另文下发。
2.转公学校(江油实验学校,下同):990人。
3.民办学校(江油外国语学校,下同)
(1)小学一年级:500人。
(2)初中一年级:550人(含校内直升)。
二、报名登记
(一)报名登记时间
1.公办学校:2024年5月20日—6月20日。
2.转公学校:2024年5月20日—6月28日。
3.民办学校:2024年5月20日—6月28日。
(二)报名登记方式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原则上需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家长可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关注公众号后,根据提示查询招生政策、招生方式、所属学区、报名时间、所需材料、招生结果及其它相关事宜;也可关注“江油教体”微信公众号,查看报名操作指南和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不便使用线上方式进行公办学校报名登记的家长,可在遵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到各学校进行登记。
(三)报名登记条件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初中一年级新生招收202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具体报名登记条件如下。
1.主城区公办学校
(1)户籍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户籍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就读户籍所在地对应学校(详见招生信息一览表),需在“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提交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房产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户籍不在主城区但其法定监护人房产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就读房产所在地对应学校,需在“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明;
(3)截止2024年4月30日,法定监护人房产实际居住满3个月的水、电、气使用凭证。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务工的随迁子女就读主城区学校,需在“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3)截止2024年4月30 日,当年在主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材料;
(4)截至2024年4月30日,在流入地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
(4)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经商的随迁子女就读主城区学校,需在“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2)截止2024年4月30 日,当年在主城区满3个月的工商营业执照;
(3)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或免于纳税证明;
(4)截至2024年4月30日,在流入地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
(5)享受政策优待人员子女。享受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就读主城区学校,需在“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2)相关优待证明。
2.非主城区公办学校
就读非主城区公办学校的学生不在“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报名登记,由各学校组织招生并统一登记造册后,报市教体局统一上传并招录。
3.转公学校和民办学校
有填报江油市转公学校和民办学校意愿且符合我市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在我市辖区内的相应学区取得公办学校学位后,才能填报我市转公学校和民办学校(可兼报),并在“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提交相应资料。
三、招录办法
(一)公办学校
1.小学一年级新生:小学按照免试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招录。主城区学校优先安排户籍在主城区相应学区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学位空余情况招录法定监护人房产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长城实验学校只招收户籍在其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新生:初中按照划片对口直升方式进行招录(详见招生信息一览表)。
3.享受政策优待人员子女:经市教体局和相关学校审核合格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4.随迁子女:经市教体局和相关学校审核合格后,统筹安排入学。
5.当报名人数大于学校相应招录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二)转公学校
1.填报转公学校的学生由市教体局进行资格审核。
2.当新生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当符合条件的新生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3.已取得转公学校学位的学生,不得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
(三)民办学校
1.填报民办学校的学生由市教体局进行资格审核。
2.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当新生报名人数小于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报名学生。当新生报名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市教体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3.初中一年级新生录取
(1)若本校小学毕业直升人数小于初中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本校小学毕业直升学生,剩余学位由市教体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若本校小学毕业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时,由市教体局组织对本校小学毕业直升学生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不对外招生。
(2)民办学校“小升初”直升名单于7月2日12:00锁定。已确认参加本校“小升初”直升的学生,不得参加转公学校或其他民办学校的报名及摇号。
(四)电脑随机摇号时间
1.转公学校:2024年7月4日。
2.民办学校:2024年7月11日。
3.公办学校:2024年7月12日。
四、学位确认
(一)公办学校。根据学校招生公告要求,办理学位确认手续。
(二)转公学校。取得转公学校学位的学生,须于2024年7月5日至7月6日进行学位确认,学位确认方式由录取学校确定。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不得参加民办学校摇号,只能到户籍地或随迁流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民办学校。取得民办学校学位的学生,须于2024年7月12日至7月13日进行学位确认,学位确认方式由录取学校确定。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只能到户籍地或随迁流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公办学校就读。
五、其他事项
(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发改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二)本公告由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三)家长须如实填写信息和上传资料,上传的图片务必清晰、内容务必真实。因本次网络填报系“一网通办”,家长上传的资料必须保证与四川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人社厅等部门的信息一致,否则无法通过。若弄虚作假,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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