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市内五区民办学校报名条件:凡是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学校所在区(先导区)有住房或在市内五区无住房但在民办学校所在区(先导区)租房(房屋租赁备案)并实际居住。外省市随迁子女需同时持该区域内有效的大连市的《辽宁省居住证》。
其他地区民办学校报名条件:凡是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学校所在区市县(先导区)有住房或在民办学校所在区市县(先导区)无住房但在该区市县(先导区)租房(房屋租赁备案)并实际居住。外省市随迁子女需同时持该区域内有效的大连市的《辽宁省居住证》。
二、报名时间
1.首次网上报名
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00:00起—2024年5月22日22:00止。
2.第一次补录网上报名
时间为2024年5月26日00:00起—2024年5月27日22:00止。
3.第二次补录网上报名
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00:00起—2024年5月31日22:00止。
三、报名流程
登录“大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系统”(简称市招生系统),按照指引依次完成下列程序:
第一步:阅读招生须知。请仔细阅读并严格按照提示和要求进行操作。
第二步:信息录入。选择报名入口(初一新生报名/小一新生报名),根据招生系统设置的内容和样例准确、完整填报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法定监护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住房权属证明及辽事通不动产查询截图(无房者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号,外省市随迁子女需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大连市的《辽宁省居住证》)以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不能以租房信息作为报名依据。
第三步:选择学校。选择报名学校。
第四步:确认报名。请认真核对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和房产信息等,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信息可以进行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修改。
四、信息核准
报名时间截止后,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与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报名信息核准。对不实或虚假信息的,与相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确属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该生民办学校录取资格。
五、民办学校录取
由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通过市招生系统进行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信息核准通过的学生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信息核准通过的学生电脑随机录取。
九年一贯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毕业生报名本校初中的对口直升,如果本校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如果报名人数未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
为确保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实行全程录像,同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学生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公证处进行公证。电脑随机录取结果采取现场打印录取名单,并通过各民办学校向社会公示(只公示姓名和性别)。家长可以通过市招生系统查询学生录取结果。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回到对应的学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六、招生结果公示及报到
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家长可以在市招生系统中查询个人录取结果。招生系统公示录取结果。
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被录取的学生要在招生系统内确认报到,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录取学校报到、缴费、领取入学通知书等。如果不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其学位调整到补录批次录取,该生将不能再参与其他民办学校补录资格。
七、系统报名所需材料
(一)学生父母及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学生家长)在民办学校所在区市县(先导区)内有住房的
1.户口簿学生本人页照片
2.户口簿学生家长页照片
3.学生本人出生证明页照片(中国籍及外籍学生均提供)
4.提供学生家长本人结婚证内页照片(如学生家长离异,提供学生家长本人离婚协议照片)
5.学生家长房屋产权证照片(若没有房产证,需提供购房合同“房屋地址”、“合同编号”页照片,如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但房屋产权证在银行抵押,请上传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内页照片,不要上传购房合同页,否则核准将不通过)
6.提供辽事通不动产信息查询截图(查询方式:进入“辽事通”APP——点击“查不动产”根据提示进入查询即可。若手机不能截长图,请分为两张/三张图上传,确保信息完整)
(二)学生家长无住房但在民办学校所在区市县(先导区)内租房的﹝市内五区民办学校需要市内五区无住房,其他地区民办学校需要民办学校所在区市县(先导区)无住房﹞
1.户口簿学生本人页照片
2.户口簿学生家长页照片
3.学生本人出生证明页(中国籍及外籍学生均提供)
4.提供学生家长本人结婚证内页照片(如学生家长离异,提供学生家长本人离婚协议照片)
5.房屋租赁备案证号,外省市户籍的需要提供有效的大连市的《辽宁省居住证》照片
(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子女家长在民办学校所在区市县(先导区)内有住房的
1.学生港澳台外证件正面照片(若为外籍上传护照及中国大使馆签证照片)
2.学生本人出生证明页(中国籍及外籍学生均提供)
3.学生家长证件照片(若为中国籍上传户口簿,若为港澳台或外籍上传港澳台外证件照片)
4.提供学生家长本人结婚证内页照片(如学生家长离异,提供学生家长本人离婚协议照片)
5.学生家长房屋产权照片(若没有产权证,需提供购房合同“房屋地址”、“合同编号”页照片,如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但房屋产权证在银行抵押,请上传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内页照片,不要上传购房合同页,否则核准将不通过)
6.提供辽事通不动产信息查询截图(查询方式:进入“辽事通”APP——点击“查不动产”根据提示进入查询即可。若手机不能截长图,请分为两张/三张图上传,确保信息完整)
(四)港澳台或外籍人员子女家长无住房但在民办学校所在区市县(先导区)内租房的﹝市内五区民办学校需要市内五区无住房,其他地区民办学校需要民办学校所在区市县(先导区)无住房﹞
1.学生港澳台外证件正面照片(若为外籍上传护照及中国大使馆签证照片)
2.学生本人出生证明页照片(中国籍及外籍学生均提供)
3.学生家长证件照片(若为中国籍上传户口簿,若为港澳台或外籍的上传港澳台外证件照片)
4.提供学生家长本人结婚证内页照片(如学生家长离异,提供学生家长本人离婚协议照片)
5.学生家长房屋租赁备案证号,外省市户籍的需要提供有效期内大连市的《辽宁省居住证》照片
八、特别注意事项
1.请用火狐、谷歌或360浏览器登录民办学校招生系统,不能在同一台电脑上同时登录不同的账户。
2.请认真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所有报名信息均关系到学生是否能正常参加报名、录取等工作。
3.请牢记个人“用户名”和“密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以免对个人报名造成不利影响。
4.报名过程中关于政策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技术方面的问题请咨询8885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