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座落于国际灯都中山市古镇镇,是古镇镇人民政府以民生为本,办人民满意教育布局的重大举措,也是中山市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政企共建、共治、共享的K12教育体系。学校占地面积321亩,立足古镇,服务中山,面向湾区,以现代化、智能化、信息化、生态化、国际化的标准建设,致力于打造一所发展均衡、特色突出、高端优质、满足多元需求的现代化标杆学校。
一、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3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2.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小学一年级公费生:古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0日9时至6月1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4日9时至6月1日24时。"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时核验信息。若监护人核对关键信息发现有误,请联系就读的幼儿园或小学核实更正,或按要求上传资料。符合条件的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没有我市小学六年级学籍,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二)志愿填报
报读光正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的应于5月20日9时至6月1日24时,初中一年级的应于5月24日9时至6月1日24时,在"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志愿。法定监护人要认真阅读光正实验学校招生方案,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等情况。
(三)新生录取
学校按全市统一摇号(6月下旬)确定的招生顺序号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分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即填报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志愿(对应招生计划)的全部学生,按招生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同一个学生的四个志愿都符合录取条件,则按第一志愿录取。并号填报志愿的双胞胎(或多胞胎)符合录取条件的同时录取。本校教职工子女自愿报读本校的,优先录取;按照教育优待政策,符合优先安排入学条件的人员子女自愿报读光正实验学校的,优先录取。有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划入对口直升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属地外计划;录取后仍有剩余学位的,用于补录。补录按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中教体通(2023)80号)文件精神执行,同等条件按市摇号顺序由小到大录取。
古镇户籍的报读光正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政府购买学位计划(公办学位)志愿的",按全市统一摇号确定的招生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四)入学注册
学校于6月27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法定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光正实验学校补录。
(五)补录
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公开进行补录,未注册的学生可在7月4日9时至7月8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学校组织实施补录工作,录满为止,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19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
四、收费标准
小学学杂费19800元/学期,住宿费3000元/学期;
初中学杂费20800元/学期,住宿费3000元/学期;
其他费用代收代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