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条件
小学: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新区户籍或新区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可入读新区小学。
初中:具有新区户籍或具有新区有效居住证,已经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毕业生,可入读新区初中。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公办学校招生按长春新区2024年学区划分方案组织实施,即实行划片入学(入:即入校报到;学:即学习期间)。划片入学应当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当与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商住一体,房屋产权份额比例应当占51%及以上。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开发区无住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新生自出生之日起,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实际居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父母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父母一方在外地工作且户籍在工作地,父母一方为农村户籍等情形,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一方户籍一致的,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不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新区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面向城区、开发区招生。民办学校按照审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在长春新区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依法依规进行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员注册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选择到本校初中就读的,填报本校初中就读申请表,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予以录取。
三、招生程序
请一定按照招生工作流程安排进行操作,以免影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一)信息登记
5月12日9:00-17日17:00,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需登录“长春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angchun.gov.cn),点击“长春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登记系统”,按系统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信息登记。
信息登记期间,可对已经提交的信息自行进行修改,网络端口关闭(5月17日17:00)后,不得再修改相关信息。请如实填报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信息登记时填报的联系电话要保持不变。
在长春新区实际居住的九台区、双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同样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信息登记。
为避免聚集,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因极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可于5月18日9:00—17:00,持户口本、房产证或本市有效居住证到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登记信息。如因疫情影响,不能现场登记,将采用邮箱收取材料的方式提供便民服务,具体请关注长春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ccxqjy.ccxq.gov.cn/#/)招生政策。
5月18日17:00前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不能申报民办学校,不能参加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由新区教育局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为双(多)胞胎,且有意愿申报同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入读的,可在网上信息登记阶段,以“双(多)胞胎”身份填报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核
5月24日-5月31日,新区教育局依据学区划分方案向公办学校下达审核名单。各学校依据“两个一致”原则,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合理安排时间,对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居住证)、其父母房屋权属证明、实际居住地及申报入读初中的适龄少年学籍信息进行审核。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信息审核,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化,依托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具备条件的学校中试点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审核要件以学校通知为准。
四、招生录取
1.公办学校
6月21日9:00—22日15:00,选择到公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持《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到校换取学校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2.民办学校
(1)公布招生信息
6月2日前,由学校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合理安排选择到本校初中就读的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填报本校初中就读申请表,家长(监护人)签字后由学校进行初审。学校审核无误后,于6月2日前报新区教育局核准后予以录取,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选择到本校初中就读并被录取的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不得参加其它民办初中网上报名,不得再参加公办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
(2)网上报名
6月13日9:00-14日17:00,信息审核合格且有意愿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需登录“长春市教育局”官网(
http://jyj.changchun.gov.cn),通过“长春市2024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只能在系统提供的学校中选择一所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期间,可对已经提交的信息自行修改,网络端口关闭(6月14日17:00)后,不得再修改相关信息。
双(多)胞胎有意愿申报同一所民办学校入读的,且在网上信息登记阶段,以“双(多)胞胎”身份完成信息填报的,可以使用双(多)胞胎中一个孩子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其他孩子共享派位结果。
(3)录取
6月20日9:00,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新区教育局组织做好本区民办学校录取工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全员注册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6月20日15:00-21日17:00,登录“长春市教育局”官网(
http://jyj.changchun.gov.cn),点击“长春市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结果查询系统”,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6月21日9:00—22日15:00持《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到民办学校换取学校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限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不能参加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6月21日9:00—22日15:00,持《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到发放告知书的公办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3.空余学位派位录取
6月24日,公布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数额、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录取时间及网上查询办法。
7月1日9:00-4日17:00,按照自愿原则,登录“长春市教育局”官网,点击“长春市2024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报名系统”,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可对已经提交的信息自行修改,网络端口关闭(7月4日17:00)后,不得再修改相关信息。双(多)胞胎有意愿申报同一所学校入读的,且在网上信息登记阶段,以“双(多)胞胎”身份完成信息填报的,可以使用双(多)胞胎中一个孩子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其他孩子共享派位结果。
7月8日9:00,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新区教育局组织做好本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录取工作。报名人数未超过空余数额的,全员注册录取;报名人数超过空余数额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7月8日15:00-9日17:00,登录“长春市教育局”官网,点击“长春市2024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录取结果查询系统”,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7月9日9:00—10日15:00,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限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统筹安排
符合2024年招生入学条件,具有长春新区户籍或新区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限进行信息登记和或到校报到的,新区教育局将于7月13-14日在兴华学校(福源西街与应化南路交汇)进行补报名。通过报名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新区教育局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