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各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教育部门,各市直中小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14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实施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小升初多校划片招生政策,促进教育公平,现制定漳州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立足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户籍制度改革、租赁住房改革试点等,调整和优化中小学布局,确保新增人口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严格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同一平台、同时报名、同种录取方式(电脑随机派位或划片就近入学),分期分批录取,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行为。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二、招生范围
全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都须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漳州市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见附件1、2)进行招生,公办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科学确定招生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县(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局的,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适当跨县(区)招生。
三、招生计划
严格落实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只减不增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超过15%的县(区),要坚决压减至15%以内;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未超过15%的县(区),要严格做到只减不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实际的办学条件,统筹编制并下达所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度初中一年级和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要严防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要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台胞子女凭台湾居民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就近入学。
市直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市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网上报名,见附件3),其它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其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其中有承担划片就近入学任务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明确划片就近入学的具体招生计划,其余招生计划列入管理平台统一报名,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具体招生细则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应明确招收本县(区)和外县(区)的初一年级、小学一年级具体招生计划数,分区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区域间适当调整(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各县(区)教育局必须于2024年5月23日前将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备案,电子稿发中教科邮箱:y2201881163.com。
四、招生报名
“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访问地址https://zzzsgl.fjzzedu.cn/)-->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是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的唯一平台。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签订协议、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5月23日—27日,由学生和家长自行登录漳州市教育局网站“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登记。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适龄学生均不设置附加任何报名条件。分为两个类别:
第一类别初一年级招生
第一批:市直公民办初中学校
模块1:市直民办初中学校(3所):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漳州正兴学校。
面向全市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每位学生只能填报1个志愿。
模块2:漳州一中初中部(2所):漳州一中芝山校区、漳州一中碧湖校区。
漳州一中芝山校区仅限面向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每位学生只能填报1个志愿。
漳州一中碧湖校区仅限面向龙文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每位学生只能填报1个志愿。
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指通北、东铺头、西桥、新桥、巷口、南坑六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户籍(下同)。
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兼报模块1的1所市直民办初中学校和模块2的漳州一中芝山校区,龙文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兼报模块1的1所市直民办初中学校和模块2的漳州一中碧湖校区,但学生在报名时必须明确:如果同时被公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需二选一,即优先选择公办学校或者民办学校。
模块3:多校划片第一学区地块(2所):漳州八中(漳州市第一外国语学校)、漳州市玉兰学校
面向漳州市实验小学腾飞校区、漳州市芗城实验小学新华校区、漳州市芗城第三实验小学、漳州市岳口小学、漳州市市尾小学、漳州市名流学校、漳州市玉兰学校、漳州市南坑中心小学、漳州市古塘小学等9所小学的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应届毕业生招生,每位学生应填报2个志愿,分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即第一、二志愿均应填满。
第二学区地块(2所):漳州三中、漳州三中分校(漳州市华侨中学)
面向漳州市巷口中心小学、漳州市北京小学、漳州市芗城第二实验小学元南校区、漳州市芗城第二实验小学建元校区、漳州市新桥中心小学、漳州市江滨小学、漳州市南星小学等7所小学的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应届毕业生招生,每位学生应填报2个志愿,分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即第一、二志愿均应填满。
第三学区地块(3所):漳州二中(闽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漳州五中、漳州一中分校(漳州七中)
面向漳州市实验小学胜利校区、龙溪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漳州市芗城实验小学公园校区、漳州市西桥中心小学、漳州市东铺头中心小学、漳州市洋坪小学、漳州市坑头小学、漳州市通北中心小学、漳州市大同小学、漳州市桃林小学等10所小学的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应届毕业生招生,每位学生应填报3个志愿,分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即第一、二、三志愿均应填满。
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在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公办小学以外学校就读的毕业生(即回漳生或在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民办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按户籍地址所属小学的区块填报相应志愿。
台港澳侨及外籍学生根据毕业小学所属区块填报志愿。
学生必须根据小学所属区块填报对应的初中学校志愿,方可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资格,由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就读。
第二批:县(区)所属民办初中学校共18所(见附件1,不含市直),学生可填报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和本县区学校,每位学生只能填报1个志愿。
学生可兼报第一批和第二批民办初中学校。
第二类别小学一年级招生
第一批:市直民办小学
共2所:漳州立人学校、漳州正兴学校
面向全市适龄儿童招生,每位学生只能填报1个志愿。
第二批:县(区)所属民办小学
共16所(见附件2,不含市直),学生可填报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和本县区学校,每位学生只能填报1个志愿。
学生可兼报第一批和第二批民办小学。
第三批:市直公办小学
共2所:漳州市实验小学、龙溪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根据施教区招生,六个街道办事处上述两校施教区生源填报对应的1所小学。
5月18日—19日,我市(不含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回漳生)回乡生,即在外省或外地市就读的漳州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或漳州市域内跨县回乡小学毕业生,由学生或监护人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张一寸相片以及在校生学籍证明材料前往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股(科)填写《2024年漳州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回乡生)登记表》(见附件4),进行报名资格登记确认。各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股(科)须及时汇总《2024年漳州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回乡生)汇总表》(见附件5),并于5月20日上报市教育局中教科,以便导入报名信息管理平台。
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回漳生报名资格登记时间和办法已另文通知。
五、招生录取办法
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录取办法见附件6。
坚持“一生一录”和“人籍一致”原则,凡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且缴费注册的学生,以及被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且公示的学生,均不得再参加其它公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对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已被民办学校摇号录取但未报到注册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它民办学校(含艺术、外语类专门学校的术科、语言类专业)招生录取,只能参加公办学校招生录取。
六、优待录取对象
优待照顾对象类别和报名录取:
一类优待照顾对象: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漳州市教育局大抓工业抓大工业七项措施》文件规定的工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胞子女等。
二类优待照顾对象:(1)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2)民办学校本校教职工子女(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3)民办学校征地协议所涉及的用地村民子女(以征地协议书和村委会证明为准);(4)民办学校举办者所属企业集团高管及员工子女(与办校企业集团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
报名登记:5月23日—27日,一、二类优待照顾对象学生都必须登录“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登记。
申报证明材料:5月23日—24日。
一类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学生或监护人可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张一寸相片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初)教科(股),填写《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登记表》(见附件7),进行报名资格登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初)教科(股)要做好相关材料审核工作。
二类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学生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民办学校招生办或教务处,填写《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登记表》。民办学校要做好相关材料审核工作,汇总并填写《2024年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优待照顾对象汇总表》(见附件8),于5月25日—26日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招生录取:一类教育优待照顾对象适用于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具体学校录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二类教育优待照顾对象仅适用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两类学生都必须先参加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经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录取,这部分学生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
七、规范招生行为
1.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各县(区)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要有序推进“小学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尽快建立“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为群众报名入学提供便利。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学生相关信息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2.新生学籍建档工作。经市教育局或审批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录取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录取名单,作为学校新生学籍接续的依据,否则,不得建立学生学籍档案。2021年开始,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计入学籍数,不再进行未完成招生计划补足学籍数转学工作,转学事宜按照省、市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3.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2024年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安排表》(见附件9),规范有序地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4.规范公办学校招生。各县(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政策,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
要按“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及疫情防控的要求,推行网上无纸化入学报名,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全市优质热门公办初中学校,若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招生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一律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不得采用把名额分配到小学推荐录取、组织夏令营活动等任何方式进行变相招收选择性生源。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均衡编班及师资配备,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八、巩固控辍保学成果
各县(区)要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健全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辍学学生,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跟踪“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特别是随迁外出学生的升学去向和真实就读情况,发现未被初中录取、学籍未及时接转的要及时跟进查明原因,发现辍学的要做好劝返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确保毕业生百分百升入初中。要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加大行政和司法劝返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九、强化招生监管
漳州市教育局将加强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落实情况监管,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的信访投诉,严肃查处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进一步提升对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治理和防控能力。违规招生举报电话:2028895;邮箱:y2201881 163.com。
附件:
➤漳州市民办初中学校名单(21所)
➤漳州市民办小学名单(18所)
➤2024年漳州市直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网上报名,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024年漳州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回乡生)登记表
➤2024年漳州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回乡生)汇总表
➤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录取办法
➤2024年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登记表
➤2024年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优待照顾对象汇总表
➤2024年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