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同意,市教育局印发《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为方便市民对政策的理解,市教育局就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政策解读问答。
➤佛山市为什么要重新修订出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有效期多久?
➤民办校新修订的招生实施方案主要有哪些变化?
➤为什么要取消统一招生环节跨区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有哪些?
➤报读民办学校必须通过市招生平台报名吗?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可以同时报名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吗?
➤哪些学校具有小学直升初中招生资格?
➤哪些学生具有小学直升初中资格?
➤小学对口幼儿园直招政策有实施期限吗?哪些幼儿具有对口直招资格?
➤直招对象是否需要在招生平台上报名?填报志愿及录取规则是怎样的?
➤直升对象是否需要在招生平台上报名?填报志愿及录取规则是怎样的?
➤统一招生对象是否需要在招生平台上报名?填报志愿及录取规则是怎样的?
➤民办中小学招生报完名后,家长还需要做什么?
➤民办中小学招生获得录取资格可以放弃吗?
➤同胞孪生兄弟姐妹想入读同一所学校,应该怎么办?
➤同一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子女想与已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入读的其他子女入读同一所学校,应该怎么办?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实施补录?
➤哪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以面向市内区外补录?
➤民办学校提前录取有效吗?
➤民办中小学可以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吗?
➤民办中小学校可以录取未在招生平台上报名的学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