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连教基〔2023〕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海州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
一、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遵循的原则
凡流入我区需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遵循统筹安排的原则,全部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需具备的条件、报名时间与地点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报名时,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提供证件原件和A4纸复印件1份):
小学一年级
(一)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报名条件:
1.户口簿;
2.监护人身份证;
3.公安机关签发并采集录入信息的有效居住证;
4.监护人的与居住证住址相符且经房产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
5.海州地区用工单位正规劳动合同(或承包合同、营业执照、近期税票等)。
(二)小学一年级登记报名时间与地点:
1.申请城区小学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9日--13日(含双休日),到海宁小学集中履行登记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部门依据区域内学校规模与班额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申请乡镇小学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直接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说明:2024年流动人口提供的户口簿、有效居住证、租房契约、用工合同等报名入学证明的登记办理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同时请家长及时掌握自己租房居住地所属的社区。
初中一年级
(一)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学生报名条件:
1.户口簿;
2.公安机关签发并采集录入信息的有效居住证;
3.监护人的与居住证住址相符且经房产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
4.海州地区用工单位正规劳动合同(或承包合同、营业执照、近期税票等);
5.小学毕业证书。
(二)初中一年级(七年级)报名时间与地点:
1.申请城区初中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9日--13日(含双休日),到新浦实验小学集中履行登记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初中的布局状况、办学能力等统筹安排入学。
2.申请乡镇初中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直接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说明:2024年流动人口提供的户口簿、有效居住证、租房契约、用工合同等报名入学证明的登记办理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同时请家长及时掌握自己租房居住地所属的社区。
三、符合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所享有的待遇
凡符合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有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即免交学杂费,免费领取教科书、作业本。
注意:凡是报名登记的家长掌握自己租房居住地所属的社区,同时做好疫情个人防护,服从学校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