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第五中学2019年建校,总投资1.55亿元,占地面积93.6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五栋、体育馆(内含篮球馆、乒乓球馆、羽毛球馆)一栋、学生餐厅三个、容纳600人的报告厅一个、400米标准塑胶体育场一个;书法教室、史地教室、钢琴教室、舞蹈教室、创客教室、计算机教室等专用教室共20个。学校硬件建设、设施设备省内一流、全市领先。
依据《肃宁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结合肃宁县第五中学实际情况,现制定2024年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原则
划片、免试、相对就近,主要依据学生及监护人户口和监护人房产。
肃宁县第五中学实行分批次录取:第一批次首先录取,若全部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则依次录取其他批次,直至肃宁县第五中学学位满额为止。未录取学生由教育局进行调剂安排。
二、招生计划
七年级新生880人,16个教学班。
三、招生范围
1、城区内靖宁街以西、武垣路以北区域(不含阁北街、博兴家园小区)。
2、南赵庄,大五里,北王庄,王屯,梁庄,梁屯,曙光小区。
3、百道口小学毕业生、东柴明德小学毕业生。(以户口本、学籍卡为准)
四、报名方法
为方便适龄学生报名,减少聚集、严防疫情,今年全部采取线上报名与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线上报名网址及二维码,http://m.suning.fangaoyun.com。
五、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29日——2024年7月04日。报名成功后,请您截图保存,在线下审核时请出示该截图。
线下审核时间:2024年7月06日——2024年7月10日。线下审核具体安排,请关注“肃宁五中”公众号。
六、咨询电话:
0317-5576828 18031791115
咨询时间:7:00—21:00
七、线上报名和线下审核所需证件及相关规定
不是每个学生都提供所有材料,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查看所属批次、类别,提供相应的必需材料。线上报名时,请根据所属批次、类别的具体要求,上传原件照片。
各批次所需材料要求如下:
第一批次:城区有房屋产权,房产地址在五中片区范围内的。
1.学生家庭的全家户口本。户口本上能够证明父母与孩子的亲属关系,报名学生与监护人户口地址一致(户主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非本县户籍的,要出具公安部门发放的父母一方和随迁学生至少两人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居住登记凭证),居住证地址要与房屋产权地址一致;
2.原毕业小学下发的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3.学生父母的房屋产权证。
如学生父母无房屋产权证,但学生和父母长期与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则提供其父母的无房证明、父母一方的独生子女证、其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中“用途”一栏仅限居民住宅/用地,不含营业房、商用房、车库等。监护人房产为多人共有的,占比低于50%的不作为入学依据,且房产三年之内只能有一个学位使用,计划生育政策允许的二胎或多胎除外;如所购房产暂时无法提供房产证,需提供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证、发票、物业费凭证作为参考(或者手机缴费证明),并且水电用量符合正常生活用量,未入住的不予录取。还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A: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还款记录等;
B: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等证明材料;
C: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或土地使用证;
D: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复印件、住建部门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缴纳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
4.学生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线下审核:
证件1-3项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第4项由肃宁县第五中学现场查验身份证原件,留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由肃宁县第五中学审核后,再由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到相关科局进行产权和户口抽验查询。
注:购买二手房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其他未经土地或房产部门认定的协议无效。购房未入住的不予录取。
第二批次:父母(双方或一方)和学生户籍在同一户口本,户籍地址在五中片区范围内,父母和学生在本县无房产,但在城区实际居住并工作。
1.全家机打户口本,学生户籍迁入时间满半年以上;
2.原毕业小学下发的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3.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父母无房证明;
4.房屋租赁协议、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证、发票、物业费凭证作为参考(或手机缴费凭证),并且水电用量符合正常生活用量;未入住的不予录取;
5.学生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肃宁县第五中学核实户口和入住信息,并到相关科局进行查验。
线下审核:
证件1-4项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第5项由肃宁县第五中学现场查验身份证原件,留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批次:非本县户籍且城区无房产,在城区经商、务工等随迁人员子女。
1.户口本:原籍机打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学生父母页、适龄学生本人页);
2.居住证:父母一方和随迁学生至少两人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居住登记凭证);居住证地址要与实际居住房屋地址一致;
3.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证、发票、物业费凭证作为参考(或者手机缴费凭证),并且水电用量符合正常生活用量;未入住的不予录取;
4.父母务工的,提供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父母经商的,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
5.原毕业小学下发的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6.学生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肃宁县第五中学核实户口和入住信息,并到相关科局进行查验。
线下审核:
证件1-5项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第6项由肃宁县第五中学现场查验身份证原件,留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批次:其它未列入的特殊情况,确需入学的。
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入学的,由肃宁县第五中学招生委员会采取入户、走访、调查、公示等多种方式进行审核,经教育局抽验复核合格后方可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