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阳新县小升初报名时间:
城区小学毕业生网报时间:2024年6月20日--2024年7月10日
七年级插班生(非城区小学毕业生)网报时间:2024年7月13日--2024年7月17日
报名网址:http://yxcqxsc.com/
入学条件
(一)有城区户口和城区房产
城区小学毕业生本人或父母既有城区户口又有城区房产的,以其网报申请类型按照户口簿地址或房产证所在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二)有城区户口、无城区房产
1.城区小学毕业生为城区户口且与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同一户籍中,以户口簿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如不在同一户籍,则以父母户口簿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且须提供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城区小学毕业生的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以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簿地址作为依据确定就读学校: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随军有困难的;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烈士子女。
3.父母丧失监护能力,学生与委托监护人共同生活的,须提供委托监护公证文书(公证时间必须在2021年9月1日之前),可依据委托监护人户口地址安排就读学校。
(三)有城区房产、无城区户口
1.在城区有房产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为准),以房产证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城区小学毕业生父母在城区有多处房产的,以上传网报系统的房产证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2.城区小学毕业生父母城区有房产,但无房产证的,须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湖北省增值税发票)、网报填写缴纳电费(或水费)的用户名称、用户编号及上传6个月电费(或水费)发票原件。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调节录取;
3.城区小学毕业生祖父母在城区有房产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籍的,以祖父母房产证地址作为就近调剂安排就读学校的依据;
4.城区小学毕业生家庭为被征迁户,与政府签订征收安置协议的,以协议内注明其父母安置房产地址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须网报填写缴纳电费(或水费)的用户名称、用户编号,并出具6个月电费(或水费)发票原件;
5.城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政府提供的公租房,须提供由阳新县住房保障中心开具的交纳租金发票(财政非税发票),以公租房地址作为就近调剂安排就读学校的依据。
(四)无城区户口、无城区房产
义务教育严禁择校,此类学生原则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就读;如回原籍就读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局统一调节录取。
(五)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提供以下所有材料,经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1.城区用人单位盖章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册复印件、用人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凭证(最近一年)。
2.经商营业执照原件(发证时间满一年)。
3.以上两种类型需提供租房协议或暂住证明。
(六)特殊情况
1.享受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的人员,须持政府招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县教育局审定后,统筹安排其子女就读。
2.符合城区招生范围且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有残疾证),视身体情况就近安排到城区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