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方式(小升初)
1.具有盘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登录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47.105.38.168;手机端:盘锦微教育->政策发布->2023招生入学报名或辽事通->办事->城市频道->盘锦市->教育服务->入学报名),根据所示内容,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在就读学校栏选择新兴逸夫中学,页面保存后即报名成功(家长一定准确填写电话号码,学生录取信息会通过招生平台发送至您的手机)。
2.符合本地居住以及来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对于本地居住以及来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具有盘锦市内户籍;
(2)学生或家长在盘锦市实际居住,有盘锦市的不动产证(或购房全款发票、网签备案合同);
(3)在盘锦市务工随迁,法定监护人能够提供盘锦市社保缴纳证明;
(4)监护人具有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发放的盘锦市居住证。
满足条件的学生,由家长携带上述证件或证明(原件),以及能够证明家长与学生关系的相关证件或证明(如《出生证明》等),7月1日-7月5日到盘锦市新兴中学(盘锦市大洼区新兴镇锦兴街209号)现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注:1.疫情原因,高风险区回来不满14天,或与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史隔离不满14天的家长不能到校报名。
2.家长报名须提供本人的《健康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证明。
3.为避免家长在招生时多次往返,须带齐上述所列材料。如存在个别材料缺失,可能直接影响报名结果。
二、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日-7月5日
三、录取时间
2024年7月12日
四、联系电话
15942700200
五、收费标准
学费:7500元/学期
住宿费:500元/学期
六、录取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盘锦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盘教通〔2023〕42号)以及《关于做好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24年6月21日下发)的相关要求,录取办法如下:
第一批次:盘锦市育才学校小学部应届毕业生,依据学生意愿对口直升。
第二批次:盘锦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三批次:在盘锦市居住(具备盘锦市户籍、不动产证、居住证之一)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在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如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全部录取;如超过招生计划,依据批次顺序录取,顺延的最后一个批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学生家长应于8月17日—18日重新报名,并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县区教育局依据域内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录取通过的学生由招生平台发放学生入学通知。
为规范招生秩序,符合初中报名条件的外省市小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回盘就读,学生家长有义务提前告知原毕业学校或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避免两地重复报名或因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学生入学困难的现象发生。
七、其他事宜
1.以上涉及到的时间、方式、方法都是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全市同步进行,如有变化另行发布,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并及时关注。
2.本招生方案向社会公示,在实施过程中将邀请市教育局有关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共同监督并参与实施。
3.如孩子患有传染病、重大疾病或特异体质,请监护人如实告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