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各开发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做好西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期末、暑假及秋季学期各项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西安市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日期
西安市中小学于2024年7月5日(星期二)起放暑假;秋季开学于8月30日(星期二)、31日(星期三)报到,9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
西安市小学于2024年1月7日(星期六)起放寒假,普通中学于2024年1月14日(星期六)起放寒假。2024年春季开学2月5日(星期日)报到,2月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幼儿园放假和开学时间参照小学执行。
二、期末及暑假工作要求
(一)统筹做好学校期末各项工作安排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合理利用期末及假期,本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切实安排好期末复习、考试和总结工作,要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关要求,对学生基础性发展和学科学习成绩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要通过适当方式和学生家长沟通。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并充分体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教科研机构不得在期末组织全区县范围的统一学业考试、竞赛、测试活动,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及班级、学生排名。要认真总结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新课程、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情况,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好学业考试成绩分析,研究和探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措施和方法。
(二)全力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放暑假前,要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对师生进行防震、防火、防暑、防溺水以及交通出行、网络安全、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救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健康知识教育,引导师生关注自身健康,保持良好个人及环境卫生,要强化学校管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防范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学校放假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学校领导要轮流值班,不得擅离职守。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加强居家、旅途和实践实习时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基本卫生习惯;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形势变化,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防疫管理措施;假期期间要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如发现疑似症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班主任报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三)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手机管理、睡眠管理、读物管理、作业管理、体质管理等五项管理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所有中小学严禁法定节假日、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严禁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各中小学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为各种补习班提供场地和条件。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成才观”,认识孩子成长规律,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天性,保护孩子的想象力、创造力,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标。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严格对孩子的教育管理,支持学校和教师正确行使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权利。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有损孩子身心健康。
(四)丰富中小学生暑假生活
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和各级各类社会实践基地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引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和其它兴趣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暑假作业布置要注重学科的均衡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要布置综合性、探究性、参与性、操作性的作业,鼓励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布置相关素质提升作业,以学生参与体育锻炼,进行美术的欣赏与创作,参与音乐、舞蹈的欣赏与训练等为主。劳动教育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轻松而愉快的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