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做好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根据《宿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南师附中宿迁分校太湖路校区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人数
约450人。
三、施教区范围
区域:东至迎宾大道,西至振兴大道,南至青海湖路,北至古黄河。
四、招生流程
五、时间安排
1.招生宣传:6月13日
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简章。
2.模拟填报:6月14日—6月16日
3.网上报名:6月20日—6月26日(上午9:00—下午5:30)
网上报名方式:
(1)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平台”根据相应条件选择模块进行报名。
(2)“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平台”登录及操作办法。
目前有两个通道可以进入,建议使用第一种登录方式。
登录方式一:支付宝小程序登录
(1)打开支付宝,点击“首页”最上方“搜索”栏,输入“宿迁速办”,点击搜索,选择搜索出的“宿迁速办”小程序,点击进入。
(2)打开“宿迁速办”小程序,选择首页“阳光招生”模块,即可进入阳光招生平台。
登录方式二:江苏政务服务登录
(1)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江苏政府服务”或者“苏服办”;点击下载,安装即可。
(2)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打开“江苏政务服务”APP,选择底部菜单“我的”,选择左上角“立即登录”。在弹出的登录页面,若有账号,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完成登录;若为首次登录,选择右下角“立即注册”,完成信息录入,点击“立即注册”,即可完成登录;或者也可以直接选择支付宝授权登录。
(3)进入阳光招生平台。在“江苏政务服务”APP首页右上角选择“宿迁市”,点击“首页”最上方“搜索”栏,输入“阳光招生”,点击搜索,选择弹出的“阳光招生”应用,点击“进入应用”,即可进入阳光招生平台。
4.线上审核:7月2日—7月7日
网上审核施教区报名材料。【网上报名后,静候审核通过与否的手机短信通知。线上审核通过的不需要到校提交材料,线上审核没通过的请按短信提示内容操作】
5.线下审核和特殊情况处理:7月7日—7月8日
网上审核没有通过等特殊情况,学生监护人按反馈短信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招生办提交材料。学校根据《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2021年修订版)(宿区教发〔2021〕10号)文件精神及《宿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入学实施方案》进行资格审核。
材料一般包括:(1)法定监护人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监护人和孩子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因特殊情况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招生期间学校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6.补充材料:7月11日、7月14日
前期所提交材料不全的,办齐后补交到学校招生办。
7.入户核实:7月12日—7月13日
针对特殊情况进行联网查验或入户调查。
8.公布入学名单:7月18日—7月19日
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应知事项
1.在小学阶段六年内,已用于施教区生源资格认定的房产,不再作为其他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多子女户除外。
2.不足龄学生不得报名,凡已就读过一年级有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
3.凡我校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4.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信,房产证、户籍等证明原件将通过相关部门进行查验。如有伪造行为,将取消入学资格并报送相关执法部门。
5.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的房产用途应为“住宅”,且长期居住,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等不作为施教区内房产进行认定。
6.本着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原则,施教区内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其监护人应通过“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提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等特殊情况,按反馈短信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招生办提交材料。
七、招生咨询及网上报名协助电话
0527—80515176
0527—80515528
八、招生咨询及网上报名协助地址
微山湖路10号,综合楼一楼教师阅览室
九、招生监督投诉电话
0527—80515161
十、招生监督投诉地址
微山湖路10号,综合楼五楼副书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