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4年初中招生工作即将启动,现就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作如下说明:
初中招生工作按照“公民办同步”的方式开展招生工作。
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
如您的孩子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家长须于6月20日—7月15日携带户籍、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安宁市教体局核验后统筹分配入学:
1.具有安宁市学籍的202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若实际居住地发生变更的;
2.无安宁市学籍,户籍在安宁市的202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如需回我市就读初中一年级的;
3.无安宁市学籍、户籍不在安宁市的202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且监护人在我市工作,并在我市办理了《云南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须在2024年2月28日前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如需到我市就读初中一年级的。
相关材料说明:
(一)安宁市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籍和孩子的户籍不在一起的,需要提供父母、孩子的户口簿和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及孩子父母的结婚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属于政府拆迁安置的须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所购房产还有贷款的还需提供“近半年的还贷流水”、“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非安宁市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籍和孩子的户籍不在一起的,需要提供父母、孩子的户口簿和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及孩子父母的结婚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所购房产还有贷款的还需提供“近半年的还贷流水”、“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安宁市辖区内派出所签发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云南省居住证》或领取回执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24年2月28日前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特殊情况:孩子属于外来随迁子女,但父母有一方户籍在安宁市的,可以不提供居住证。
4.在安宁市务工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安宁市务工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务工地社区出具的务工证明等其中一种)原件及复印件。
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
招生对象
1.具有安宁市学籍的202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无安宁市学籍,户籍在安宁市的202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3.无安宁市学籍、户籍不在安宁市的202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且监护人在我市工作,并在我市办理了《云南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15日。
报名地点
各民办初中学校。
录取方式
1.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2024年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
2.当报名人数大于2024年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录取。
3.被录取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已被民办学校初中录取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不再参加安宁市公办初中划片入学。
5.未被录取的学生,回学籍或户籍所在地参加公办初中划片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