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及解读材料公布途径
通过白云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by.gov.cn/)公布政策并对政策进行解读,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时公布。
二、政策编制背景及依据
2019年印发的《广州市白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及上位文件《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穗府规〔2018〕9号)和《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18〕2号)已到期,为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1〕7号)和《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白云区实际,修订形成了《广州市白云区2024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
三、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及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
2.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在广州市办理并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时间参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执行,计算截止时间是2024年8月31日。
3.申请人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居住;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就业。
同时符合以上3个条件且已经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二)申请积分制入学随迁子女条件
申请积分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没有入学记录的适龄儿童。申请积分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当年小学六年级在校在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