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2024年初中招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入学”的办法,即中心城区原则上实行“多校划片、按序入学”;中心城区以外原则上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招生办法。将来石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纳入石狮市教育发展规划,以公办学校为主渠道统筹安排入学。这是石狮市日前出台的《石狮市2024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明确的。
中心城区招生办法
A类志愿填报方面:
本市服务区户籍生,可填报“A类志愿”:
凤里街道户籍的,可填报实验中学、华侨中学、石狮三中3个志愿;
湖滨街道户籍的,可填报石光中学、石狮一中其中1所,实验中学、华侨中学2所,共3个志愿;
宝盖镇龙穴、坑东、前坑、前园、杆头、宝源户籍的,可填报石光中学、实验中学、锦峰实验学校3个志愿;宝盖镇塘边、塘后户籍的,可填报石狮一中、实验中学、锦峰实验学校3个志愿;宝盖镇铺锦户籍的,可填报华侨中学、石狮三中2个志愿;宝盖镇后宅、郑厝、苏厝、玉浦、上浦、雪上、塘头、山雅户籍的,可填报石狮三中、后垵学校2个志愿;宝盖镇仑后、松茂、后垵户籍的,可填报锦峰实验学校、后垵学校2个志愿;
灵秀镇户籍的可填报石狮八中、鹏山学校2个志愿。其中,灵秀镇钞坑村户籍(户籍认定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还可填报厦外石狮分校。
符合以上条件的,按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当学位不足时,按原住户居民-“三一致”-非“三一致”批次,依户籍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B类志愿填报方面:
本市非服务区户籍、港澳台等境外户籍(父母均为石狮户籍)生,可填报“B类志愿”:
在凤里辖区小学就读三年及以上的,可填报实验中学、华侨中学、石狮三中3个志愿;
在湖滨辖区小学就读三年及以上的,可填报石光中学、石狮一中、实验中学、华侨中学其中2所,锦峰实验学校、后垵学校其中1所,共3个志愿;
在凤里、湖滨辖区小学就读未满三年的,可填报华侨中学、石狮三中、后垵学校3个志愿;
在宝盖镇五小、七小就读三年及以上的,可填报石光中学、锦峰实验学校、石狮三中3个志愿;未满三年的,可填报锦峰实验学校、石狮三中、后垵学校3个志愿;
在宝盖镇进修附小就读三年及以上的,可填报华侨中学、石狮三中、后垵学校3个志愿;在进修附小就读未满三年的及在龟湖中心小学、三中附小、后垵小学、塘头小学就读的,可填报石狮三中、后垵学校2个志愿;
在锦峰实验学校、桃源小学、前坑小学、塘边小学就读的及自然门学校未直升本校的,可填报锦峰实验学校、后垵学校2个志愿;
在坑东小学就读的,可填报锦峰实验学校、银江学校2个志愿;
在灵秀镇辖区小学就读的,可填报石狮八中、鹏山学校2个志愿。
符合以上条件的,实行“填报志愿、按序入学”与抽签相结合的办法,即先按其父(母)在该招生服务片区购房先后时间录取,有剩余学位时,再抽签录取无购房的,录满为止。
C类志愿填报方面:
来石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填报“C类志愿”:
在凤里、湖滨辖区小学就读三年及以上的,可填报石狮三中、锦峰实验学校其中1所,后垵学校、银江学校、永宁中学、石狮七中、石狮五中其中2所,共3个志愿;在凤里、湖滨辖区小学就读未满三年的,可填报银江学校、永宁中学、石狮七中、石狮五中其中3个志愿;
在灵秀镇辖区小学就读的,可填报石狮八中、鹏山学校其中1所,银江学校、永宁中学、石狮七中、石狮五中其中2所,共3个志愿;
在宝盖镇龟湖中心小学、三中附小、后垵小学、塘头小学及进修附小就读的,可填报石狮三中、后垵学校2所,银江学校、永宁中学、石狮七中、石狮五中其中1所,共3个志愿;
在宝盖镇锦峰实验学校、五小、七小、桃源小学、前坑小学、坑东小学、塘边小学就读的及自然门学校未直升本校的,可填报锦峰实验学校、后垵学校2所,银江学校、永宁中学、石狮七中、石狮五中其中1所,共3个志愿。
符合以上条件的,实行“填报志愿、按序入学”的录取办法。
当学位不足时,以学生父(母)持石狮市有效居住证为基本条件,再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父(母)在石狮市招生服务片区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的;父母其中一方是石狮户籍的;父(母)在石狮缴交社保一年以上的(2021年6月30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石狮市社会保险的);父(母)在石狮规模以上企业务工一年以上的;父(母)在石务工的(应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营业执照等)。当学位不足时,按居住证有效签注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
房产类志愿填报方面:
石狮以外就读,父(母)在石狮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A、B或C类志愿填报条件,父(母)在石狮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自愿放弃A、B或C类志愿填报的小学毕业生,可填报“房产类志愿”:
在湖滨、凤里街道购房的,可填报华侨中学、石狮三中2个志愿;
在灵秀镇购房的,可填报石狮八中、鹏山学校2个志愿;
在宝盖镇宝源、龙穴、坑东、前坑、前园、杆头、塘边、塘后、仑后、松茂、后垵购房的,可填报锦峰实验学校、后垵学校2个志愿;在宝盖镇铺锦、后宅、郑厝、苏厝、玉浦、上浦、雪上、塘头、山雅购房的,可填报石狮三中、后垵学校2个志愿;
在永宁镇永宁、沙堤、梅林、港边、郭坑、下宅、浯沙、金埭、外高、沙美、新沙堤购房的,可填报永宁中学;在西岑、子英、西偏、洋厝、塔石、山边、后杆柄、院东、前埔、郭宅购房的,可填报银江学校;
在蚶江、祥芝、鸿山、锦尚镇购房的,可填报对应辖区内中学志愿。
购置开发商与市政府、教育局签订协议的房产,其业主子女入学根据相关协议精神及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购置石狮国际轻纺城商铺业主的直系子女入学按石狮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执行。
符合以上条件的,录取顺序安排在A类后、B类前,录取办法按其父(母)购房先后时间录取。
入学报名及志愿填报
入学报名及志愿填报均通过“i石狮”微信公众号,具体为:进入“i石狮”微信公众号首页,选择“i石狮”-“招生报名”。也可通过电脑登录
http://110.88.161.108:8280进行。
入学报名时间为6月15至17日;志愿模拟填报时间为6月26日8:00至27日22:00,正式填报时间为6月29日8:00至30日24:00。
在石狮市各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在石狮以外小学就读的石狮市户籍生,在石狮市以外小学就读的、父母在石狮市购房且实际居住的非石狮市户籍生欲回石狮市就读初中的,均应按以上要求完成入学报名及志愿填报,逾期视为放弃。
需要注意的事项
1.民办学校的电脑派位由泉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已经被录取的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2.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外语特色班招生,具体工作由该校组织实施,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3.招生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如户口簿、住房产权证、居住证等),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其中,在石狮小学毕业的来石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若其父(母)在石狮缴交社保的,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开始并连续缴交;2024年起,应在入学当年前一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开始并连续缴交。招生中所涉房产,其产权性质、用途应为住宅。
4.申请各类政策照顾及积分入学等的毕业生,在未获审核批准前,仍需按原有条件完整填写志愿。照顾对象应在6月15前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
5.学生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即作为录取依据。凡在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经查实取消当年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