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嘉峪关市第六中学2024年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七年级。
二、划片招生范围
胜利北路以西,雄关西路至胜利北路以南,新华路中路以西,文化中路至河口西路以东,河口西路以北区域,包含人民街区、宝城中央公馆、玉泉小区、林苑小区、书香门第小区、文化小区、金色佳苑、御景阳光、爱民街区、康乐街区、志强街区、福民小区、嘉和馨苑小区、四化小区、育才小区、新育才小区、育才西小区、康乐小区、胜泰家园、农丰家园、嘉德苑、嘉宜庭苑、华都庭院、恒安嘉苑、永胜小区、蓝色多瑙河、远东华府及以西区域、富力花园、馨雅佳苑、峪泉镇关城景区周边东至福民小区的住宅区域。
三、招生时间及办法
(一)招生时间
网上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7日-7月13日;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6日-17日;7月20日前完成招生录取结果公示和未录取学生告知工作。
(二)招生办法
招生采用“网上登记+现场确认+调配入学”的方式进行。
1.网上登记(7月7日-7月13日)。根据招生片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由其监护人在“嘉峪关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系统”上凭法定监护人住房和学生的户籍材料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未进行网上登记的,于8月22日-26日到片区内学校登记审核后,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一协调安排就读学校。
2.现场确认(7月16日-17日)。由监护人持网上登记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报名系统的约定时间到学校进行入学资料审核,确定生源类别和排序,认定入学资格。现场确认期间,提供证件不全者,学校不予受理。若受疫情影响无法按原计划进行现场确认,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提交资料等方式进行确认。
(1)本市户籍人口子女
须提交“一本一证一卡”,即户口本、住房凭证、小学学籍卡。
(2)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
须提交“一本两证一卡”,即原籍户口本、父母和子女的居住证、住房凭证、学籍卡。
3.招生顺序
学校依据以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批次:安排完全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学生以及享受优待政策的学生入学。
第一顺序:本市户籍学生,父母在片区内购买住房,且住房地址与学生户籍地址一致;学生随父母双方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购住房共同居住,住房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且父母双方在本市均无房产。
第二顺序:非本市户籍学生,父母在片区内购买住房满一年,所持居住证地址与购房地址相同。
第三顺序:享受优待政策学生。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安排享受优待政策学生入学。
第二批次:根据学位情况,依次安排以下学生入学。
第一顺序:本市户籍学生,父母在片区内租房满一年(以房管局出具的租赁证时间为准);非本市户籍学生,父母在片区内租房满一年(以房管局出具的租赁证时间为准),且居住证满一年,所持居住证地址与租房地址相同。
第二顺序:本市城市户籍学生,父母在片区内购买住房,但学生户籍地址与购房地址不一致;非本市户籍学生,父母在片区内购买住房不满一年,所持居住证地址与购房地址相同。
第三顺序:本市户籍学生,父母在片区内租房不满一年;非本市户籍学生,所持居住证地址与租房地址相同,但租房时间不满一年或居住证不满一年。
第三批次:根据学位情况,依次安排以下学生入学。
第一顺序:本市户籍学生“挂靠户”,即学生户籍在父母以外的户籍上。
第二顺序:非本市户籍学生,“两证不一致”的,以住房凭证时间先后顺序入学。
第三顺序:非本市户籍学生,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等情况的。
第四顺序:各批次、各类别学生招生完毕后,可根据学位空额情况调配入学的其他学生。
4.招生入学
现场审核完成后,学校按批次顺序对各类学生开展招生确认工作,完成上一批次招生后方可开始下一批次招生;如因学位不足,无法将某一批次学生全部招收,则依据住房凭证签发时间顺序对各类别学生进行排序,依次招生。
适龄轻度残疾少年儿童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可就读嘉峪关市第六中学。
5.优待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子女,按就近就便原则,优先安排入学:
(1)符合《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政联〔2012〕84号)相关内容的军人子女。
(2)符合《关于甘肃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甘退役军人发〔2020〕50号)相关内容的退役军人子女。
(3)符合《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相关内容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符合《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甘教发〔2018〕43号)相关内容的公安民警子女。
(5)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甘教基一函〔2021〕4号)要求,参与课后服务一线教师子女,可根据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就近入学。
(6)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招商引资企业法人子女。
6.相关说明
(1)因家庭变故不能提供父母双方相关证件材料的,可提供学生实际法定监护人相关材料。
(2)本市户籍包括本市城区户籍人口和三镇户籍人口。
(3)本市三镇户籍的适龄学生父母在片区内购买住房且实际居住满一年的,视为“房户一致”;不满一年的,视为“房户不一致”。
(4)住房凭证,指由市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备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两者需同时提供)、房屋租赁证、无房证明等。经营性场所租赁合同、营业证照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凭证。
(5)监护人报名时所持本人住房凭证和学生户口本地址或父母及子女居住证的应当地址一致,不一致的以住房凭证地址为准。无房户须提供父母双方本市无房证明。
凡凭房屋租赁证入学的,须提供父母双方本市无房证明。
(6)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须确保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及证件信息真实准确,且所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现场确认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与网上登记信息和材料一致。如弄虚作假,将取消片区内学校报名资格。
(7)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户籍和住所分离的适龄学生,拆迁工作正在进行的,可凭相关手续到原住址片区或临时住所片区内学校入学;已经完成的,按住所所在片区入学。
(8)同一个租房地址,非同一租户,原则上每3年只允许1户子女入学。
(9)对因片区学校学位紧缺无法在本片区入学的学生,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一协调安排就读学校。对不服从调配的非本市户籍学生,视作自动放弃我市公办学校入学资格,须回户籍地就读。
特别提醒:
1.受疫情影响,现场确认按照市教育局安排进行,现场确认将采取分批到校审核确认的方式。敬请各位家长按照网上报名审核预约的时间段,到学校参加现场材料审核。对不按预约时间段、不按入校时发号顺序进行现场审核的,将重新排队发号审核。
2.现场确认时,请严格遵守我市相关防疫规定。家长、学生必须佩戴口罩,扫描场所码,并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距离排队。进入校园,请自觉接受测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家长、学生进入校园。
3.复印件要求
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
住房凭证:监护人不动产证(房屋产权证)姓名页或监护人房屋租赁证。租房的,还须提供监护人双方的无房证明及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居住证:监护人姓名页、地址页。
学籍卡:1页,直接复印。
四、招生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严格控制大班额的相关文件要求,2024年秋季,嘉峪关市第六中学七年级计划招收12个教学班,590人。对于报名嘉峪关市第六中学,因超过嘉峪关市第六中学招生计划而未被录取的学生,将由市教育局进行统一调配。
五、报名咨询
5986560(市六中学生处);6225704(市教育局基教科)
六、政策查询
关注“嘉峪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阅读《嘉峪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七、招生投诉电话
1.市教育局:6225704(市教育局基教科)
2.市六中办公室:5986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