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第一中学是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唯一一所公办完全中学,是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校本研修示范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高中校区位于美丽的南海之滨,坐落于澳头街道办事处洗马湖路18号,校园占地10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741平方米,按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标准设置,环境幽雅,交通便利,是一所现代化的寄宿制学校;初中校区为大亚湾区民生重点建设工程,坐落于大亚湾西区街道龙山八路,校园占地550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271平方米,整体布局规范,功能场室俱全,全空调配置,是一所起点高,质量优的现代化初中学校。
根据《大亚湾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结合大亚湾第一中学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招生对象
大亚湾第一中学初中部学区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及其父或母在大亚湾第一中学初中部学区内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的适龄儿童少年。
七年级招生对象必须是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批次及录取办法
依据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按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划片区招生,以适龄少年是否为大亚湾区户籍分两批次招生:
第一批为大亚湾区户籍[2024年6月10日(含)前入户]以及符合第一批招生对象的适龄少年;
录取办法:如符合条件的第一批预登记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如符合条件的第一批预登记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按以下顺序录取:学区内户籍生→跨学区户籍生。如预登记的学区内户籍生超出招生计划数,则按入户大亚湾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由区宣教局统筹安排到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第二批为非大亚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非大亚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积分入学办法(见附件1)申请学位。
录取办法:各学校根据录取完第一批次学生后剩余的学位数,按积分高低排序确定录取对象。如总积分相同,则根据积分项目先后顺序,按积分项目的积分高低依次录取;如总积分相同,各项目得分也相同,则根据积分项目先后顺序,按积分项目办理时长依次录取。
三、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
(一)招生计划:七年级990人。
(二)学区划分:
东至:中兴三路—虎头山公园—龙园三路;西至:龙山六路—龙海二路—龙山五路;南至:新荷大道;北至:淡水交界
大亚湾第一中学初中部招生范围内,属妈庙村的原居民可自行选择就读大亚湾第一中学初中部或澳头实验学校初中部,但只能选择其中一所。
四、招生流程
五、申请学位所需材料
六、相关说明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民营企业、新升规工业企业引进的外地户籍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我区支援湖北抗新冠肺炎医疗队队员或工作在一线的医务防疫人员子女,2020年和2021年未享受子女入学政策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每位适龄少年只能申请1所公办学校学位,同时申报2所及以上学校的,视为无效申报。
(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学位。
(三)大亚湾第一中学初中校区为非全寄宿制学校,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学生须走读;由于床位有限,因家庭住址较远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住宿的,可于8月20日-8月21日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将结合床位及申请人的情况统筹安排。
(四)以下3种情况的学位预登记申请者需携带相关资料于6月11日至14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17:30)到学校现场申请:(1)跨学区;(2)其父或母在大亚湾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大亚湾的港澳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3)网上预登记申请学位不成功的。
进校需佩戴口罩,提供24小时核酸阴性结果并配合保安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八、学校招生咨询、监督电话及招生地址
招生期间,大亚湾第一中学将设立招生咨询及投诉监督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咨询和监督。学校招生咨询电话:5533815,宣教局投诉监督电话:5562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