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民治街道选取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深圳龙华学校采用单片学区+电脑随机派位学区方式招生,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生范围
1.小学部、初中部单片学区:洁玉街以北、民塘路以西、腾龙路以东、建设东路以南范围。
2.小学部、初中部电脑随机派位学区:由未来小学学区、龙华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学区、和平实验小学学区范围组成。
二、招生对象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深龙华教通〔2020〕16号)(以下简称“积分入学办法”)划分学位类别。
1.单片学区:深圳户籍、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自购住宅类商品房。
2.电脑随机派位学区:深圳户籍、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自购住宅类商品房(含保障性安居房);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租房(含居住在单片学区租房)。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符合单片学区招生对象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选择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深圳龙华学校志愿。
2.符合电脑随机派位学区招生对象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选择所属原学区范围学校志愿,并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是否参与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深圳龙华学校电脑随机派位。
3.符合电脑随机派位学区招生对象的适龄儿童、少年,并也符合申请原大学区学位的,只能选择大学区或电脑随机派位学区其中之一。(例如:居住龙华区实验学校单片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在选择志愿时,只能选择“龙华区实验学校+深圳高级中学(集团)北校区”或“龙华区实验学校+勾选电脑随机派位”其中一种方式申请学位。)
4.居住在单片学区、电脑随机派位学区范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租房,报名时选择所属原学区范围学校志愿,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
5.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入学申请材料按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指引的要求提供。未按规定时间上传初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二)学校初审:
学校在网上对家长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
(三)资格审核: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应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比对和审核。
四、录取原则
1.符合单片学区招生对象且就读资质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积分入学办法进行录取。
2.符合电脑随机派位学区招生对象并选择参与派位且就读资质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实施方案》进行录取;未被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深圳龙华学校录取的,则由原学区志愿学校根据积分入学办法进行录取。
3.若适龄儿童、少年已被华东师范大学校附属深圳龙华学校录取,但家长放弃该校学位的,区教育局不再安排其学位,该校空余学位不予替补。
五、附则
本方案由龙华区教育局负责具体落实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