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
为做好2024年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和市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相关文件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号)、《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40号)和《桂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规范〔2020〕4号)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这一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生源。
(二)坚持就近入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市区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工作。公办学校要承担义务教育“兜底”招生任务,确保每一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公正公开。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五)坚持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贯彻义务教育由国家统一实施的要求,调整区域义务教育结构,推动民办义务教育规范有序发展。
二、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公办学校作为我市义务教育的主体,应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开展招生入学工作。
(一)招生片区范围
1.市直属公办小学.市教育局根据相关区域内小学学位供需情况,协调叠彩区、临桂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原则进一步明确清风实验学校和复兴小学招生片区范围(以下简称:学区)。学校要按照“统筹推进,相互配合,无缝衔接”的要求在招生过程中与城区小学共同做好学区生源甄别、调配和统筹安置工作,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应读尽读”。
2.市区公办初中。市教育局根据市区公办初中2024年招生计划和学校布局调整情况,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划定市区公办初中学区。象山、秀峰、七星、叠彩四城区(以下简称“四城区”)户籍学生及符合流入地就读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地段划片或多校划片形式统筹安排至四城区公办初中就读;雁山、临桂户籍学生及符合流入地就读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由雁山区、临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所属辖区内公办初中就读。在撤县设区过渡期内,符合条件的临桂区户籍随迁子女申请进入市直属公办初中及象山、秀峰、七星、叠彩、雁山五城区(以下简称“五城区”)公办初中就读的,仍可享受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政策。
(二)报名就读办法
1.市直属公办小学。市直属公办小学报名就读办法详见学校招生方案。清风实验学校和复兴小学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报经市教育局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市区公办初中
学生及法定监护人具有四城区户籍的,由市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分配公办初中学位就读。非城区小学学籍毕业生报读市区及市直属初中,可于5月31至6月2日到市教育局一楼大厅报名(地址:桂林市临桂新区致远路号;联系电话:2820036),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关于做好2024年桂林市区公办初中多校划片招生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24年桂林市直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3.2024年桂林市区小升初及市直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