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范围
具有南京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招生计划
德语16名,法语16名,日语12名,西班牙语12名,英语424名,共计480名。男女生录取比例为1:1。
招生日程
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
根据语言能力测评成绩,按招生计划,以男女生1:1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
2.语种志愿填报
志愿分第一批次志愿和第二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共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和服从志愿四项,可在德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中选填;第二批次志愿为英语志愿。
3.达到录取分数线学生的录取步骤
1)第一批次志愿(德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录取。根据语言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第一批次志愿进行录取,即先录取德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语种学生。在第一批次志愿录取过程中,如果按第一志愿未能完成某语种的录取计划,将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服从志愿的顺序继续录取,录满为止。
2)第二批次志愿(英语)录取。第一批次志愿录取完成后进行第二批次志愿录取。填报了第一批次志愿而未被录取的学生和未填报第一批次志愿的学生都将被英语语种录取。
4.德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扩招政策
如果在达到录取分数线学生中未完成德语、日语、法语或西班牙语的录取计划,学校将根据该语种的招生计划余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扩招,并给予统招生的待遇。享受该政策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在第一批次志愿内填报了该未录满语种志愿(含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和服从志愿);
2)语言能力测评成绩在录取分数线下5分以内。
5.学校严格依据填报的语种志愿进行录取,录取之后不得更换语种。
要点提示
1.学生在初三参加南京市统一中考文化考试时,外语科目语种为其初中入学时的录取语种。
2.本校学生初三毕业时除参加南京市统一中考文化考试外,还需参加南外组织的外语加试。外语加试的语种为其初中入学时的录取语种。初升高时,将由市招考院以中考和外语加试总成绩为依据,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南外普高的录取。
3.南外设有助学金、“周恩来奖学金”和“雅克琳法语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
4.2023级初中学生初一、初二年级在北京东路校区就读,升入初三年级及高中后在南部新城校区就读。
5.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在南京外国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