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2024年秋季秀屿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七年级8个班,400人
二.招生对象
(一)包片区:户籍在大丘、四新、苏塘、四村、来塘、来宅的小学毕业生
(二)非包片区:
1.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2023届小学毕业生
2.部分纳税大户等其他类毕业生
3.城区购房户子女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报名时间与办法
(一)包片区学生
报名时间:2024年7月6日——7月28日(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方法:
(1)2024年7月6日——7月28日扫码填写七年级入学报名表
(2)7月30日查询莆田第二十五中学订阅号,按公布名单于8月1日——3日携带居民户口簿、小学毕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到学校报名处报名。
(二)非包片区
1.政策性照顾招生对象
(1)全区在编教师子女
(2)秀屿区区直机关干部在编工作人员直系子女
(3)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台商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等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需符合莆秀教【2023】107号文件规定)。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至8月3日
报名方法:携带相对应文件及户口簿、父(母)工作单位编制证明或劳动合同、工资花名册复印件、缴交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到学校报名处报名。
2.秀屿区纳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员工子女
适用对象:符合莆秀教【2023】107号文件规定秀屿区纳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员工子女。
入学办法: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员工子女可在其居(暂)住地就近入学的基础上,选择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如学位已满,由区教育统筹到其他学校。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至8月3日
报名方法:申请人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汇总,经企业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后,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劳动合同、缴交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企业开具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干部、高级技术人员)聘任书原件、复印件;
(3)适用对象中第一种类型的报名对象,需再提供企业纳税证明以及经企业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职务。
3.城区购房户子女
符合莆秀教【2023】107号文件规定城区购房子女
(1)材料审核时间
8月1日——3日持房产证明、户口本到莆田第二十五中学现场审核。房产证明为持有以下证明之一即可:
A房产证,B购房合同、莆田市商品房买卖备案表、交款发票等有效材料。祖父母持有房产,其孙子女名额只限定一名。
(2)派位时间
8月19日。凡经电脑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适用对象:符合莆秀教【2023】107号文件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报名材料(以下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迁入时间不足的:A.户口簿;B.父亲或母亲身份证。
(2)随迁子女:A.户口簿;B.居住证明:C.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
(3)材料审核时间及地点:8月1日——3日,莆田第二十五中学现场审核。
(4)派位时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