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时间安排
1、一年级招生: 2023 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将于 2023 年 8 月中旬启动。采取网上报名(微信和钉钉均可) , 具体时间和要求将以一封信的形式告知,请各位家长及时关 注社区微信群或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学校门前已张贴) 。
2、七年级招生: 2024年在本市国办和民办小学六年级 毕业的学生,七年级入学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录取。(注意: 非乌市毕业的六年级学生若七年级要在乌市国办中学就读, 须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区县教育局进行零散报名登记,方 可参加市教育局统一分配)。预计 8 月初家长会接到录取初 中学校电话通知,请家长保持电话畅通。具体时间以市教育 局公布为准。
3、各年级转学插班: 2023 年秋季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 将于开学后办理。 (2023 年秋季开学时间: 小学 8 月 30 日 报到 ,8 月 31 日开学; 初中 8 月 28 日报到,8 月 29 日开 学) 9 月 1 日后家长可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属学校进行登记, 学校审核合格后根据学位情况办理转学插班手续,如学校确 无空余学位由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特别提醒: 按 自治区教 育厅《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毕业年 级( 六年级、九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学。
02、入学政策
(一)沙依巴克区常住户籍人口入学要求:
1、沙依巴克区国办中小学按“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的原则,常住户籍人口适龄儿童按学区就近免试入学。沙区 国办中小学原则上不招收乌鲁木齐市其他行政区划户籍的 适龄儿童。
2、具有沙依巴克区常住户籍,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 依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按学区入学。
(1)户籍房产一致: 学生与父(母) 或合法监护人在同一 户籍,房主是学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父(母)或合法监护 人的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 证明) 的户址必须与户籍相一致。
(2)世居搭户:若适龄儿童与父(母) 或合法监护人无住
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 父母) 的户籍分户,且户籍中注明适龄儿童为世居,没有迁 入迁出的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该住址为适 龄儿童及其父(母) 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须提供市 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或合法监护人无房证明) 。
3、人户分离( 空挂户) 、租住房屋的沙依巴克区常住户 籍人口适龄儿童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入学。
4、同一户籍和地址: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只能有一 名(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 学生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
(二)非乌市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解决随迁子女入学 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国办学校为主”,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 在辖区内指定国办学校入学。
请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户籍证明: 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薄及父母 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2)居住证明: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持有沙依巴克区发放的 有效居住证和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家庭居住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