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现将尖草坪区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原则
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继续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区教育局和学校自2021年起,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及适龄儿童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任何部门、义务教育学校和机构以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筛选生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三)坚持依法依规、精准控辍的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完善“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健全人口大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流向,及时掌握学生学籍状态,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报区教育局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入学条件
1.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因疫情原因,2024年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5月30日);
(2)《房屋所有(产)权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尖草坪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尖草坪区小学入学的,还须提供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不得择校。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
(1)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
(2)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本区满一年的《居住证》(因疫情原因,今年调整为2021年5月30日前办理);
(3)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因疫情原因,今年调整为2024年5月30日前连续缴纳 12 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因疫情原因,今年调整为2021年5月30日前办理);
(4)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三、入学登记
2023 年小学入学全部实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2024年7月13日8:00—7月17日18:00。适龄儿童父母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实名注册小学入学登记账号后,即可进行入学登记。
1.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小学入学”。
APP 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 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小学入学”。
2.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登录 http://jyj.taiyuan.gov.cn, 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小学入学”。
四、公办小学入学
1.本区“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房一致”适龄儿童指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实行学区对口入学,各小学校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范围,对“户房一致”适龄儿童经过“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信息比对,正确无误的直接录取。
2.本市“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房分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入学,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房屋所有(产)权证》与入学信息登记比对一致的,对口学区小学校直接录取;小产权房凭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在对口学区小学未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时,严格资料审核,分步接收入学。无房的由区教育局依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3.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本区户籍的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无房户在集体户口所在片区的学区小学有空余学位时,由学区小学直接接收入学;没有空余学位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有房户执行“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跨县域集体户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分步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行全覆盖。全区公办小学只要有空余学位,按照报名条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均可接收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2)汇丰、迎新街、柴村和南寨片区的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小学入学登记情况,如片区内小学登记人数不超计划全部接收入学,超计划,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由区教育局安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阳曲县、娄烦县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儿童入学
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我区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6.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照顾政策。
五、民办小学入学
1.民办小学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且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入学。
2.民办小学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通过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我的太原”APP、“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实行捆绑摇号,家长可自愿选择。民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将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摇号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024年太原尖草坪区小学学区划分范围一览
2024年太原尖草坪区小学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