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3〕7号)《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3〕6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3〕34号)等法律政策精神和国家、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古交市2024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普惠原则
将全市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提供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二)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教科局根据学校布局、适龄儿童数量及分布等情况,确定各小学招生计划,划定各小学学区范围,解决我市适龄儿童入学学位,让全市适龄儿童上学不择校、不求人。任何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新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表彰奖励证书或是否上过学前班作为小学入学的依据。
(三)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古交市德慧智教育文化学校小学部招生纳入教科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招收我市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入学。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教科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科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二、工作体制
2024年我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在古交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太原市教育局指导下,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各小学、九年制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三、报名条件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应依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教科局普及教育股备案。
四、网上登记
202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全部实行网上登记,具体办法如下:
1.登记时间:2024年7月13日8:00--7月17日18:00。
2.登记对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3.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登记材料:
(1)《居民户口簿》(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
(2)《房屋所有(产)权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本市满一年的《居住证》(2021年5月30日前办理);
(3)《出生医学证明》。
5.登记方式:
(1)手机端
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小学入学”。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小学入学”。
(2)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小学入学”。
五、审核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优先安排符合条件学生,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六、学区划分
教科局根据市区小学布局及办学条件,按照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合理划分市区小学学区(见附件2)。
市区小学要根据教科局学区划分及下发的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范围。
七、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
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和本市户籍子女同等待遇,由教科局统筹安排。
2.适龄残疾儿童。视力、听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可到太原市盲童学校、聋人学校报名,接受义务教育;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可到学区内小学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智障儿童应尽量到一小、四小、七小、十一小、十二小培智班就读;对无法到学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对口学校要安排教师送教上门,保障其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学区内残疾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动员工作,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5%以上。
3.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入学,教科局优先统筹安排。
八、发放通知
小学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统一为2024年8月5日,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前或推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九、均衡编班
2024年8月26日上午为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日。均衡编班原则: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凡2轨以上学校均要严格按程序要求实行均衡编班,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编班结束后举办新生入学仪式、幼小衔接教育。
十、工作要求
1.强化政治意识。各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招生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强化主体责任,加强舆论引导、精心组织宣传,完善工作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服务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我市小学入学政策,及时回应群众。切实做好小学入学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严格落实责任。为保障新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24年小学入学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普及教育股,办公室主任闫志平(兼)。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严格履行责任,认真组织做好小学入学的各环节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3.严格公开制度。教科局及各学校在小学入学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六公开”,即入学办法公开、入学学区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入学结果公开、咨询渠道公开,使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4.加强控辍保学。乡镇(街道)要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各学校要完善小学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乡镇(街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确保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严守工作底线。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教科局要组织普教、督导等股室工作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和“钱学交易”等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十项严禁”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行严肃的追责问责。
6.严格学籍管理。小学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各小学完成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各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掐尖招收转学生。对学校擅自招收未经教科局审核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7.做好疫情防控。各学校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现场审核材料的,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同时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招生工作两不误。
8.做好咨询接待。各学校在小学入学工作期间要设立接待室,公布咨询电话,并选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值班,为广大适龄儿童和家长提供良好的接待和咨询服务。教科局咨询电话:0351--5214670。
2024年古交市小学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2024年古交市市直小学有房有户学区划分范围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