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3〕23号)《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丽教办基〔2023〕4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为做好我县2024年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校认真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平稳有序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合法权益,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招生对象
1.初中
(1)遂昌县2024年小学毕业生。
(2)遂昌县户籍回本县就读初中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
(3)执有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4)相关政策类招生对象。
2.小学
(1)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和上一学年申请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学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各小学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2)小学招生按“招生计划表”中的学区范围招收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
(3)报名所需材料
(1)妙高街道小学
第一类学区内户籍房产双证类:户口簿、不动产证(浙里办下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或房管处开具的房产证明)。
第二类学区内户籍单证类:户口簿。
第三类学区内房产单证类:不动产证(浙里办下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或房管处开具的房产证明)、户口簿。
第四类 学区内经商或外来务工三年以上人员子女:持三年以上营业执照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2019年6月30日前参保,连续三年)、户口簿。
第五类学区内经商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营业执照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居住证、户口簿。
(2)以上所涉及户口和房产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
3.报名流程
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或“浙里办APP”手机端登入“遂昌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系统”报名,(具体操作是登录“浙里办APP”,切换定位到“丽水市-遂昌县-遂昌县本级”,搜索“入学”,点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进入报名)。也可直接通过“浙里办APP”扫码直接登入报名系统(具体报名操作步骤请关注“遂昌教育”微信公众号)。
三、招生计划
(一)初中:全县计划招生46个班,共招生1820人。其中:遂昌县第三中学招生16个班,每班40人,共640人;遂昌县民族中学招生12个班,每班40人,共480人;遂昌县万向中学招生4个班,每班40人,共160人;遂昌县云峰中心学校(初中部)招生4个班,每班40人,共160人;遂昌锦绣育才教育集团学校(初中部)招生10个班,每班38人,共招生380人。(详见附件1)
(二)小学:全县计划招生55个班,每班不超过35人,共招生1925人。其中: 遂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实验校区招生6个班,每班35人,共210人; 遂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后江校区招生6个班,每班35人,共210人; 遂昌县妙高小学招生5个班, 每班35人,共175人;遂昌县梅溪小学招生6个班,每班35人,共210人;遂昌县金岸小学招生4个班, 每班35人,共140人;遂昌县育才招生5个班,每班35人,共175人;遂昌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2个班, 每班12人。其他乡镇(街道)小学根据当地六周岁儿童人数,全额招收,当招生人数未超过35人时,按一个班级编班。(详见附件2)
四、招生时间
(一)报名时间
1.妙高街道城区小学:7月8日—7月10日
初中:7月9日—7月10日
2.其他街道、乡镇小学:7月15日前
3.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线下报名时间7月10日,小学适龄儿童到遂昌县梅溪小学(妙高街道龙谷路352号)体艺楼一楼完成现场报名,初中到就读小学完成现场报名。
4.政策类对象先进行网上报名,并于7月10日前将相关佐证材料送到遂昌县教育局(妙高街道君子路376号两山转化大厦B幢711室)进行现场填表审核。
(二)录取时间
1.遂昌县锦绣育才教育集团(初中部)(民办)录取
(1) 第一批:7月18日,政策类对象录取。
(2) 第二批:7月 19日,志愿类对象录取。
(3) 第三批:7月20日,特长生录取。
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学额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数时,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通过摇号录取。
未被育才中学录取的小学毕业生,7 月20日-7 月21日补报,参加对应的公办学校招生。
2. 公办初中录取
(1)第一批:7 月22日,政策类对象录取;对口小学毕业生录取。
(2)第二批:7月23日,遂昌户籍回遂昌就读小学毕业生,持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录取。
3. 妙高街道公办小学录取
(1)第一段:7月18日政策类对象录取。
(2)第二段:7月 19日育才小学招生录取,志愿类对象录取。
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学额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数时,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通过摇号录取。
未被育才小学录取的学龄儿童,7 月19日-7 月20日补报,参加对应的妙高街道对应学区小学招生。
(3)第三段:妙高街道其它公办小学
(1)第一批:7 月22日,第一类(学区内户籍、房产双证类)录取;
(2)第二批:7月22日,第二类(学区内户籍单证)录取。
(3)第三批:7月24日,第三类(学区内房产单证)录取。
(4)第四批:7月24日,第四、五类对象录取。
4. 8月25日前其他乡镇小学完成录取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遂昌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共同做好招生工作。县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办法的实施。各校要根据学校实际,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实行阳光招生。各义务教育段学校要切实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各校应在招生前将有关政策、办法等以门口张贴、网络公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内容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办法、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需携带材料、报名录取办法、招生入学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招生结果要在学校网站或公告栏公布。
(三) 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全面实行无纸化入学报名,任何公民办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所有公民办学校严格按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四)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县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办学规划、办学条件和标准班额等条件下达当年的招生计划和具体招生实施办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任何学校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
(五)规范招生及学籍管理。严禁任何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同一片内不得转学。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已被民办学校录取而放弃就读的,不能直接参加对应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各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学额,因特殊原因确需扩班或增加班级学额,必须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施行。
(六)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各校要重视残疾儿童的入学工作,鼓励和引导适龄盲童到省盲校就读(富阳),适龄聋哑儿童到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适龄中重度智残儿童到遂昌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继续做好各类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都能入学。
(七)探索“长幼随学”服务。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落实“浙有善育”要求,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公办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优先安排长幼随学对象。民办学校招生时,将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并号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以“长幼随学”为名转入学生。
(八)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要按照文件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凡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在相应学校的入学资格,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负。
(九)严肃执纪问责。各校要严格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切实规范招生工作,坚决纠正在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在招生过程的违规行为,经教育局查实,扣除该校超范围招收学生数的生均公用经费,情节严重的,学校年度考核将下降一个等级。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户籍和房产双证类
1.户籍和房产双证类是指户籍和房产均在同一学区范围内的对象;
2.就读对象与房产所有者同一户口簿;
3.户籍和房产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根据《2024年秋季遂昌县城区户籍儿童一年级入学预警》,如出现学区内户籍房产双证类或户籍单证类报名人数超过当年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将按政策实施新生入学分流。
4.妙高街道小学学区以原来的社区划分为准。
(二)政策类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相关文件规定妥善安排入学。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按国家、省及市有关政策安排入学。高层次人才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县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子女,县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高管子女按国家、省及市、县有关政策安排入学。民办学校教师子女要求在本校就读的,可在招生计划内安排。外籍人员子女就读我县的中小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大搬快聚随迁对象子女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协议等另行规定、约定的对象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特殊原因转学说明
因特殊原因,需到外县学校就读的,初中新生由接收学校所在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向我县教育局发公函,统一办理;到外学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均需按学籍管理相关办法办理转学手续。
(四)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收符合当地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含符合当地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或在当地注册有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民办学校与政府部门等原先已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
(五)妙高街道小学指: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实验校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后江校区、遂昌县育才小学、妙高小学、梅溪小学、金岸小学。
(六)关于学区调整。因育才小学今年转为公办小学,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今年实行过渡期招生政策,面向妙高街道学区的户籍、房产对象招生;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空间布局规划调整,学区重新划分方案拟在2024年腾龙小学投入使用后调整实施。
七、其它
招生咨询电话:8122574,监督举报电话:8130110。
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4年遂昌县小升初招生计划及招生划片范围
➤2024年遂昌县小学招生计划及招生划片范围
➤2024年遂昌县小学、初中招生时间安排及流程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