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3〕23号)、《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丽教基〔2023〕42号)要求,结合云和县实际,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云和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招生政策精神,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制度,平稳有序推进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营造更加健康和谐的教育生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办学”原则
贯彻《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坚持“县域统筹”原则
公办学校以户籍、房产等信息为主要依据划片招生,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云和县育英小学(公办,暂定名)、云和县文元育英中学(民办,暂定名)面向社会招生,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县教育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报名须知、录取的新生名单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云和籍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政策符合在云和县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因病因残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凭县级三乙及以上医院证明,经县教育局审核可以推迟一年入学。
(二)初中招生对象
2024年毕业的云和县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对象
2007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云和县户籍智力残疾学龄儿童。
四、招生计划
(一)民办学校
云和县文元育英中学招生6个班,计划招生数240人。
(二)公办学校
1.小学招生计划
云和县实验小学、江滨实验小学、城西小学、育英小学各招生6个班,古坊小学招生4个班,崇头小学招生2个班,石塘小学招生1个班,合计招生31个班。
2.初中招生计划
云和二中、云和三中各招生10个班,梅源中学招生4个班,合计招生24个班。
3.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招生1个班。
五、普通生招录办法
(一)学生报名
1.报名形式
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全面推行网上报名。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或“浙里办APP(手机端)”登录“云和县中小学新生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相关信息请关注“云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2.填报办法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小学或初中端口进入。填报时,以户籍或房产为依据入学的需提供户口本、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和土地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云和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缴纳证明、居住证(外县户籍的需提供)及户口本。
所有在云和县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名文元育英中学摇号(在填写完划片学校报名信息后,选择“我要报民办学校”),若未摇中可退回其他公办学校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报名育英小学摇号,在填写完划片学校报名信息后,选择“我要报育英小学”。
3.报名时间
(1)公办初中、民办初中新生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13日;
(2)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时间:2024年7月14日-15日。
(二)资格审核
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对学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材料提供不完整的,批次或学校选择错误的,审核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家长进行补充或更改。家长需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或更改。逾期未补充或更改,或者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未核验出错误,但有家长举报的,县教育局将根据现有真实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学生录取
文元育英中学和育英小学摇号录取后,未被录取的学生,公办学校不设任何限制性条件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办法进行录取。
1.民办学校录取
原文元育英小学2023届-2026届学生按照原相关文件精神,享受直升文元育英中学的政策。2024年秋季起(民转公后),新入学的学生不再享受直升政策。文元育英中学除育英小学直升外,剩余学位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录取时间为7月20日前。
2.公办学校录取
(1)城区公办学校: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的户籍、房产、居住证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信息为主要依据,分批次预录取。符合条件的预录取学生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批次空余学位时,预录取学生名单全部转为正式录取名单;当符合条件的预录取学生人数超过该批次空余学位时,通过电脑派位录取或调剂至同类型学校就读。未被城区学校预录取的新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农村学校就读(详见:附件1《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录细则》)。
云和县实验小学2024年9月开始改扩建,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学生就读进行科学统筹安排(详见:附件2《云和县实验小学改扩建期间学生就读安排》)。
(2)农村公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名农村学校预录取,当该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其他农村学校就读。原云坛小学、安溪小学片区学生可直报古坊小学,原赤石小学片区学生可直报城西小学,原黄源小学片区学生可直报崇头小学。
(3)公办学校录取时间:录取工作于8月20日前完成。
六、政策生招录办法
(一)招录对象
对烈士、英模、高层次人才引进、异地搬迁、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纳税大户等政策涉及到的人员子女,根据国家、省、市、县优抚优待政策安排入学(详见:附件3《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政策生招录办法》)。
(二)报名及录取
符合政策要求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报名系统”—“政策生”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7月19日-20日持有效证明到教育局教育科进行材料核验。
七、特殊学生招录办法
特殊学生凭智力残疾证及户籍证明等材料于2024年8月30日-31日到云和县特殊教育学校(地点:古坊小学内)预报名,经审验符合就读条件的直接录取。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招录,家长需如实填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多地填报、隐瞒信息或材料虚假的,查实后将不享有城区学校就读机会,由县教育局安排至农村就读,情节严重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已被文元育英中学、育英小学录取(电脑派位选中即视为录取),但家长要求放弃就读的学生,在公办学校录取时同类排序靠后;未被录取的,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办法进行招录。
(三)户籍迁入时间,房户不一致的户籍获取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房户一致的户籍获取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1日,7月12日之后迁入的户籍,将按迁入之前的户籍予以确认。
(四)家庭不动产产权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1日。7月12日之后取得的,将不予以确认。
(五)适龄儿童在规定报名日之后报名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六)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积极落实“浙有善育”要求,探索试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
(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公办、民办学校,视情况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本办法由云和县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县教育局教育科)负责解释。招生咨询电话:5525016(杨老师)(黄老师)、5525015(戴老师)(项老师)。
九、文件时效
该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并于当年9月30日招生工作结束后失效。
➤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录细则
➤云和县实验小学改扩建期间学生就读安排
➤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政策生招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