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初中:招收2024年小学毕业生。
二、相关规定
(一)城区小学招生实行分批次录取(例:第一批次首先录取,若全部录取完毕,学校有剩余学位则录取第二批次,直至学校无学位提供为止,剩余学生由教体局进行调剂入学),各批次具体如下:
1、第一批次为“户证合一”的适龄儿童,即父母和入学儿童户籍(父母和儿童在同一户口本上)及房产均在所报小学校区范围内。
2、第二批次为“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即父母和入学儿童房产(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产权人为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在所报小学校区范围内,户口不在范围内。
3、第三批次为“有户无房(A类)”的适龄儿童,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和入学儿童户籍在同一户口本且户籍在所报学校校区范围内,父母和入学儿童在本县无房产。
4、第四批次为“有户无房(B类)及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有户无房(B类)指儿童户籍在所报学校校区范围内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父母户籍与儿童户籍不在同一户口本),父母在本县范围内无房产。
其它特殊情况指回迁房、集体宿舍等情况,由学校先行进行登记审核并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无误后上报县教体局,并由招生监督小组进行复核。
(二)城区初中招生。2024年城区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对口小学学生直接升入相应初中政策。其他在我县或者回本县就读六年级学生入读初中须提供符合我县招生条件的证件,所需证件及分批次录取原则同城区小学招生条件一致。
三、入学所需证件
(一)入学所需证件:
1、户口本;2、入学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3、儿童预防接种证;4、产权人为报名儿童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者能证明房屋产权的购房合同及发票(有购房合同及发票的须提供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小区物业费、水电费发票,并且水电用量符合正常生活用量);5、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1-4项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第5项学校现场查验身份证原件,留身份证复印件。
(二)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报名所需证件:
1、户口本 ;2、企业务工者提供企业劳动用工合同或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的证明,经营门市者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3、房屋租赁合同及所租房屋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4、入学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5、儿童预防接种证;6、居住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生办法及步骤
学生家长(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适龄儿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分批错时到学校报名(分批错时报名方案由各学校制定并对社会公布)。学校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后学校将审核的花名册在学校门口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报名的学生,请监护人拨打相关学校招生电话进行登记(需符合学校招生范围及条件),详见附件《吴桥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招生范围及咨询电话》,具体证件审核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吴桥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招生范围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