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设立维嘉奖学金,奖励入学成绩优秀的新生,其中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获得8000元/人/学年); 第三十二条 符合条件的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
符合条件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1960年3月3日,广州市建设工程局设立“广州市业余建筑工程学院”。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被迫停办。
1973年,复办改名"七.二一工人大学"。
1980年,更名为广州市建筑工程局职工大学。
1985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广州市建筑总公司职工大学”。
2000年7月,广州市建筑总公司职工大学与广州师范学院、华南建设学院等九大高校合并成广州大学,设为广州大学的二级学院,更名为“广州大学城建技术学院”。
2003年12月31日,由广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广州精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改制为独资建设的民办二级学院,更名“广州大学城建学院”。
2007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高校,更名“广州城建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