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特困补助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学院奖学金分一般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2000元,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特困补助金、勤工助学岗位等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及学院相关办法设置和管理。
2005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广州业余大学、广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广州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广州市乡镇企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2009年5月,广州市政府批准学院加挂“广州社区学院”牌子,成为广州首家社区学院。
2009年12月,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2013年11月,被广东省教育厅确立为第二批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