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奖学金:普通高中高考总分(不含加分)超过第二批本科(一般本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奖励2000元(以上分数线以各省招办第一次公布的分数线为准,不含降分后的分数线)。对于没有明确划定第二批本科(一般本科)和第三批本科(民办本科)录取分数线省份的考生,按照学校在该省该科类录取人数中达到本科线的前10%发放新生奖学金(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考生总分不含加分),奖励人民币2000元/人。
2.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3.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25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750元,优秀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
4.助学金:家境困难学生可申请政府贴息贷款、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部分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1992年2月,中共深圳市委常委会议决定,成立深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1992年7月,深圳市人民政府任命俞仲文为深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筹备组组长;
1994年4月,深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挂牌,西丽湖校区教学大楼奠基;
1997年10月,深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2000年4月,深圳市职业技术学校并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成为华侨城校区;
2001年开始,学校先后与国内129所高校签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协议。
2003年9月,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以全优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2004年9月,深圳市卫生学校并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2006年12月,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首批立项建设院校;
2009年12月,成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12年8月,学校首次在2A批次与深圳大学联合培养招收应用本科学生234名。
2016年4月,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汕特别合作区校区正式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