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学费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有国家骨干专业3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重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4个;建设有省级精品专业1个。建成符合“校中厂”标准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4个;新建、改(扩)建实验实训室31间,新购置实验实训设备5157台(套),新增设备固定资产1091.31万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6848.01万元;校外实习基地总数达126个。2013年,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参加了省级及国家级学生技能竞赛,承办了四川省高职院校首届“茶艺师”技能竞赛。学生共获得省级以上奖项61项的好成绩。

收费标准: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实行学分制教学,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为800元-1200元/年、生。
奖学助学办法
1、奖学: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2、助学:设有生源地助学贷款(6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年)、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
3、设有企事业单位及由社会慈善机构捐助的奖助学金。
4、对家庭特别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资助学生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以下项目均以当年发放的文件为准。
国家相关奖助学项目: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资助标准为1000-3000元/人。
4.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每人6000元/年。
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奖励5000元/人,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的奖励2000元/人。
四川省宜宾农业学校
1936年,成立宜宾县立初级农作科职业学校;
1940年,宜宾县初级农作科职业学校更名为四川省立宜宾高级农业职业学校;
1961年,撤销泸州农校,师生并入四川省宜宾农业学校;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2002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四川省宜宾农业学校、宜宾工业学校、宜宾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合并组建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2006年,我校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评定为优秀;
2010年,我校成为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2013年6月,学院举办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屏山分院,与屏山县职业技术学校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