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美术学校申请国家资(补)助对象及条件
根据国家相关对中职学校扶贫资助政策,凡报名我校就读并完成学籍申报的学生,均可享受国家‘教育扶贫惠民政策’
一、文件依据
根据《贵州省中等职业教育全面免除学费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方案》(黔财教【2013】137号)文件精神。
二、资(补)助对象及条件
具有普通中学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学生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或户籍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所有农村学生(不含县城)。
三、资助
1、凡报名就读我校并已上学籍的学生,实行三年学费全免:2000元/年;
2、特困连片地区的农业户口、家庭经济困难的城镇户口(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还可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每年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执行);
3、能提供当地“扶贫办”办理的《贫困户登记卡》的学生,或我省户籍因灾因病返贫的农村非在册学生(需提供当地出具的因灾因病返贫证明),还可最高享受:1900元/年的补助。
四、助学金办理程序
中职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发放。
1.提出申请。开学后一周内,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提交材料。由申请学生向学校提供学生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并将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所在页和身份证等复印件交学校存档。非涉农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向学校提供城市生活低保证明或居住地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等相关证明材料。
3.组织评审。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及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组进行初审,将初审后的拟受助学生名单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学校将受助学生名单、举报电话在本校网站上公布。主管部门将审核结果在学校的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学生家长和师生监督。
4.评审确定。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报同级主管部门备案,各主管部门应将资助学生人数审核汇总后填写《市(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统计表》,春季和秋季学期分别逐级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