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元旦以后,铁路局试点实行实名制购票,将车次、身份证号、姓名保存在系统中并打印在纸质车票上,与先前出售车票的区别在于,将旅客与车次座位的一一对应关系体现在了车票上。根据相关规定,从车票售出时起,旅客与铁路部门间的运输合同成立,直到旅客出站终止。其间,旅客应当妥善保管车票,保持票面信息完整可识别;铁路部门应当按票面规定完成运输服务。成都铁路运输学院前述规定属行政规章,,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纳入运输合同内容。
实名制购票实施之前,车票是证明双方构成旅客运输合同的唯一凭证,而且车票未记载旅客信息,谁占有车票就可以凭票进站乘车后完成出站验票等环节。车票并非铁路运输服务的内容本身,而仅仅为旅客接受铁路运输服务的书面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