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泾阳县县前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入学政策
一、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一年级共开设4个教学班,学位180个。
二、招生范围
县前村、粮集村、大庄村(含区域内的居民小区、随迁子女)
三、招生对象
辖区内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符合政策认定的适龄儿童。四、对象认定常住地分两类情况:
1、户籍类人员子女
本人随父母户籍在区域内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与居住地一致,查验户口簿。
2、务工随迁子女
父母在区域内购房安家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父母在区域内务工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以居住证(或房产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学区内在建小区已超过交房期限(2024年8月31日前),且购房合同(在房管所登记备案)满1年的业主子女,在相应学校正常审核登记。
“四证”具体内容:
A.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取得的泾阳县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B.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及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C.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地无监护条件,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泾阳县户籍学生在我县辖区内学校入学不须提供)。
五、招生流程
(一)信息审核(7月21日--7月27日)
1、信息审核登记时间:2024年7月21日上午9:00至7月27日下午17:00。(具体安排见附件)
2、登记地点: 县前小学(温馨提示:疫情期间,家长进校门时,须按照防疫要求佩戴口罩、测温、扫码、登记。)
3.登记信息需提供资料(提供资料中所有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并装订装入档案袋,档案袋正面写清类别、孩子姓名及身份证号)
[户籍人员子女]
A.提供学生户籍所在的户口本原件及户主和学生栏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孩子本人页)
B.《泾阳县县前小学新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具备四证的务工随迁子女]
A.公安局或派出所开具的6个月以上的随迁子女父母的居住证
B.务工证明(务工合同、近6个月的工资流水证明)
C.户口本原件及户主和学生栏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孩子本人页)
D.流出证明(非泾阳县区域内的学生提供)
E.《泾阳县县前小学新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F.提供2024年1月至今上交的水费、电费、天然气、物业费等费用条或流水。
[商品房类随迁子女]
A.房产证(或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B.户口本原件及户主和学生栏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孩子本人页)
C.流出证明(非泾阳县区域内的学生提供)
D.提供2024年1月至今上交的水费、电费、天然气、物业费等费用条或流水。
E.《泾阳县县前小学新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廉租房、公租房、小产权房类随迁子女]
A.户口本原件及户主和学生栏复印件(户口首页、户主页、孩子本人页)
B.租住合同、购房协议、庄基地证明(住建局备案的)等原件及复印件
C.提供2024年1月至今上交的水费、电费、天然气、物业费等费用条或流水。
D.流出证明(非泾阳县区域内的学生提供)E.《泾阳县县前小学新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学区内在建小区已超过交房期限]
A.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复印件(户口首页、户主页、孩子本人页)
B.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C.购房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房管所登记备案的)
说明:所有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有效,一旦查出作假,将取消在本校就读的资格。
(二)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5日-8日)
(三)报到注册(8月30日-31日)
学生凭借《入学通知书》,按照县前小学开学报到相关要求在学校规定地点报到注册。学区范围内符合政策的入学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且学校按照招生程序招满的,将其余超出招生计划的学生登记造册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六、其他事宜:
1.我校每晌会根据等待审核家长人数发放一定数量的顺序号码牌办理审核登记工作,未拿到登记号牌的,不必再等候,下午再排队领取办理。
2.本次招生只限一年级新生,其他年级班额已满,不接收插班生。
3.为确保区域内适龄儿童合法权益,请大家相互转告,按时登记。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登记手续的,逾期不再办理,责任自负。
4、新生登记每名学生只能按照学区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登记,禁止重复登记。
招生咨询:
李老师:13572797786
雒老师:13087668609
监督电话:029-36223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