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泾干镇中心小学2024年秋季入学公告
一、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新生共开设4个教学班,学位180个。
二、招生区域
泾干街办北关村、金柳村、木刘村、建立村(含区域内的汇豪甜城、建立小区等居民小区及随迁子女)
三、招生对象
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符合政策认定的适龄儿童。
四、对象认定
(一)户籍类:适龄儿童本人户籍在我校招生区域内,且与居住地一致,查验户口簿;
(二)务工随迁子女类:以居住证(或房产证)为主要依据的“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相关证明材料审核。
(三)学区内在建小区已超过交房期限(2024年8月31日前),且购房合同(在房管所登记备案)满1年的业主子女类。
“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本学区内的居住证(或房产证)。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本学区内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流出证明(泾阳县户籍学生在我县辖区内学校入学不须提供)。
五、 招生流程
1、申请登记,学校审核。7月21日至7月27日,区域内的学生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学校进行登记。学校审核入学条件(入学年龄和常住地等信息,常住地信息必要时会入户核实),查验相关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2、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5日至8月8日,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
3、报名注册。8月30日至31日,学生凭《入学通知书》报名注册。
六、注意事项
(一)学区内在建小区已超过交房期限(2024年8月31日前),且购房合同(在房管所登记备案)满1年的业主子女,在我校正常审核登记。
(二)凡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进行入学登记,逾期不登记的人,不保留学位。
(三)禁止“一生多校”重复登记或提供虚假资料登记,一经查实,将上报相关部门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四)若学校学区范围内符合政策的入学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学校按照招生程序依次招生,将多余学生登记造册上报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在全县范围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五)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凡符合条件的,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招生咨询电话:029-36225183
附件1:《泾干中心小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