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疫情防控趋于平稳,阎良区教资认定现场确认工作将在2024年7月18日启动。
一、现场确认对象
符合阎良区教育局认定条件、已经完成网上申报且在我区指定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东院、阎良区人民医院)体检合格的申请人。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4年7月18日—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三、现场确认地点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人事科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凤凰北街5号
四、现场确认提交的资料
(一)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码)
(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
1.户籍在阎良区和西安航空基地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非阎良区、西安航空基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阎良区、西安航空基地居住证原件及无犯罪证明;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及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无犯罪证明;
4.在阎良区、西安航空基地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我区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特别提示:户籍、居住地(持有效期内居住证)在陕西省的申请人可以在手机上申请开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操作流程如下:微信关注“陕西公安”公众号,选择“网上办事—户政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选择“就业”,申请即可。非陕西户籍的申请人请咨询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
(四)学历证书
1.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证书原件;
2.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带有电子签章的认证书);
4.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普通话等级证书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证书原件;
2.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2010年以后颁发的等级证书必须核验通过),同时申请人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进行现场查验,查验不出者,不予受理;查验通过者,收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存档。
特别提示:审核完毕,所有原件返还申请人。
(六)委托他人办理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经研究决定,阎良区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特别提示:审核完毕,所有原件返还被委托人。
五、疫情防控须知
(一)现场确认需查验陕西一码通、通信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
(二)现场确认需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申请人或被委托人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
(三)查验一码通、行程卡非绿码、在隔离管控期、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非阴性及不符合西安市疫情防控要求的申请人(被委托人)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六、公布认定结果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3周左右在阎良区人民政府官网和“阎良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申请人也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029-86866082。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