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教育局最新通知,现重新启动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对象
符合西安市周至县认定条件、已经完成网上申报,且在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申请人。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4年7月23日—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7月23日
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确认点2的申请人
7月24日
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确认点3的申请人
7月25日
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确认点1的申请人
7月26日
未按7月23日-25日安排进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
温馨提示:请大家合理安排现场确认时间,避免拥挤,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申请人务必戴好口罩,持一码通绿码进入确认现场。
三、现场确认地点
周至县教师进修学校
地址:周至县城西关工业路西端,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隔壁
四、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申请人本人办理:
(一)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码);
(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
1.户籍在西安市周至县、西安高新区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非西安市周至县、西安高新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西安市周至县、西安高新区颁发的居住证原件。
3.西安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及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我县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四)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周至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考察政审表》(详见附件1);
1.请申请人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委会(社区、街道)及公安机关(当地派出所)进行现实表现、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综合审查,并由各审查部门填写审查意见,加盖审查机构公章。
2.现场确认时,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认定。
(五)学历证书;
1.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2.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升本在读生提交专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在网报时经过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2.认定系统无法比对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人现场手机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进行查验,查验不出者,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
(一)委托他人办理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以下所述均为申请人本人资料):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码);
2.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
(1)户籍在西安市周至县、西安高新区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非西安市周至县、西安高新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西安市周至县、西安高新区颁发的居住证原件。
(3)西安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及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我县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3.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周至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考察政审表》(详见附件1);
(1)请申请人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委会(社区、街道)及公安机关(当地派出所)进行现实表现、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综合审查,并由各审查部门填写审查意见,加盖审查机构公章。
(2)现场确认时,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认定。
4.学历证书;
(1)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2)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升本在读生提交专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在网报时经过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2)认定系统无法比对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人现场手机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进行查验,查验不出者,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被委托人。
(二)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三)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五、疫情防控须知
(一)现场确认需查验陕西一码通、通信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
(二)现场确认需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见附件3申请人或被委托人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
(三)查验一码通、行程卡非绿码、在隔离管控期、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非阴性及不符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的申请人(被委托人)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六、证书发放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实行邮寄送达、现场发放两种方式进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邮政专营权是法律赋予邮政部门的特殊权限,受国家法律保护。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寄递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二)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请务必在系统中再次核实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确保及时准确接收证书。由于邮寄地址、联系电话不准确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三)教师资格证书邮寄实行到付,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四)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集中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请关注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政府官网的通知公告。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周至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电话:029-87154638
附件下载:
附件1:周至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考察政审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