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原因,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原定于7月12日-16日开展的2024年上半年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推迟进行。现因疫情防控趋于平稳,将启动现场确认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对象
符合碑林区认定条件、已经完成网上申报、且在我区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申请人。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4年7月19日--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现场确认地点
西安市碑林区乐居厂小学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乐居场正街181号
乘车路线:20路、49路兴庆西路建东街口(公交站)下车向西266m。188路、22路、252路、33路、612路、709路、教育专线建东街东段(公交站)下车向东 450m。
地铁5号线太乙路(地铁站) D口出站向北533m。
四、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人本人办理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3.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
(1)户籍在碑林区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非西安市碑林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碑林区居住证原件;
(3)碑林区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及专升本学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在西安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学历证书
(1)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2)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带有电子签章的认证书)。
(3)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普通话等级证书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2)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2010年以后颁发的等级证书必须核验通过)。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二)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码);
2.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
(1)户籍在西安市碑林区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非西安市碑林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西安市碑林区居住证原件。
(3)碑林区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及专升本学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在我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3.学历证书
(1)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2)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带有电子签章的认证书)。
(3)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普通话等级证书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2)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2010年以后颁发的等级证书必须核验通过)。
特别提示:以上所述均为申请人本人资料,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被委托人。
5.其他证明材料
(1)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五、现场确认预约
(一)2024年申请在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的需要,为避免现场拥挤,为申请人提供良好的认定环境,2024年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实行预约。2024年7月17日上午9:00开始预约(每日预约时间以系统设置为准)。
(二)申请人可使用教师资格体检预约系统继续预约现场确认,无需重复扫码注册。也可使用体检预约时绑定的微信直接扫描下图二维码访问预约平台,进入预约小程序进行现场确认预约。
(三)确认预约具体方法为:进入小程序后点击“在线预约”,选择“预约现场确认”进行预约。
(四)预约成功后,请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前往现场确认预约地点,凭确认预约系统中的“出示预约信息”及身份证进行确认。
特别提示:申请人本人办理的请本人预约;委托他人办理的请本人预约,并将预约号发送给被委托人。
六、疫情防控须知
(一)现场确认需查验陕西一码通、通信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
(二)现场确认需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申请人或被委托人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
(三)查验一码通、行程卡非绿码、在隔离管控期、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非阴性及不符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的申请人(被委托人)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七、公布认定结果
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10日左右通过碑林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申请人也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我区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87516438
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