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西安市新城区原定于7月9日-13日开展的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推迟进行。现因疫情防控趋于平稳,将启动现场确认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对象
符合我区认定条件、已经完成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且在我区指定体检医院体检合格的申请人。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4年7月19日—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现场确认地点
西安市实验小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三个确认点均在学校内设置)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125号
四、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申请人本人办理:
(一)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码);
(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户籍材料、居住证、军官证或学生证;
1.户籍在新城区、户籍在浐灞生态区并在新城行政(辖)区内居住(以户口簿确定的地址为准)的社会人员,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非新城区户籍的社会人员,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新城区居住证原件;持有效期内浐灞生态区颁发的居住证并在新城行政(辖)区内居住(以居住证确定的地址为准)的社会人员,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浐灞生态区居住证原件;
3.驻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及在校研究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地在我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学历证书;
1.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2.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
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带有电子签章的认证书);
4.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普通话等级证书已经过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2.认定系统无法比对的语言文字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2010年以后颁发的等级证书必须核验通过)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现场返还申请人。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
(一)委托他人办理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以下所述均为申请人本人资料)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码);
2.户籍材料、居住证、军官证或学生证;
(1)户籍在新城区、户籍在浐灞生态区并在新城行政(辖)区内居住(以户口簿确定的地址为准)的社会人员,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非新城区户籍的社会人员,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新城区居住证原件;持有效期内浐灞生态区颁发的居住证并在新城行政(辖)区内居住(以居住证确定的地址为准)的社会人员,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浐灞生态区居住证原件;
(3)驻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及在校研究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地在我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
(1)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2)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带有电子签章的认证书);
(4)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普通话等级证书经过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2)认定系统无法比对的语言文字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2010年以后颁发的等级证书必须核验通过)
(二)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现场返还委托人。
五、现场确认预约
(一)2024年上半年申请在新城区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现场确认的申请人,按照疫情防控的需要,为避免现场拥挤,提供良好的认定环境,实行网上预约。2024年7月16日上午9:00开始预约,请申请人至少在申请现场确认的前一天预约。
(二)申请人可使用体检预约登录账号、密码登录新城区确认预约系统,无需重新注册。
(三)现场确认预约具体方法:
申请人微信搜索公众号“陕西天润科技”(本次预约服务技术支持单位)或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陕西天润科技”,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右下角“教资认定”→“新城教资确认预约”,进行现场确认预约。
(四)预约成功后,请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前往现场确认预约地点,凭确认预约系统中的“入场凭证”及身份证进行确认。
特别提示:申请人本人办理的请本人预约;委托他人办理的请本人预约,并将预约账号发送给被委托人。
六、疫情防控须知
(一)现场确认需查验陕西一码通、通信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
(二)现场确认需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申请人或被委托人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
(三)查验一码通、行程卡非绿码、在隔离管控期、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非阴性及不符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的申请人(被委托人)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七、认定结果公布及证书发放
西安市新城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10天左右,通过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申请人也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西安市新城区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实行邮寄送达、现场发放两种方式进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邮政专营权是法律赋予邮政部门的特殊权限,受国家法律保护。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寄递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二)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请务必在系统中再次核实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确保及时准确接收证书。由于邮寄地址或联系电话不准确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三)教师资格证书邮寄实行到付,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四)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集中发放工作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请关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发证公告。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029—87437327(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