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受理地点
昌乐县城永康路32号(县实验小学门口北50米路东院内南楼一楼)
>>办理时间
7月20日至9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现场受理材料
(一)首贷(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须同时到受理现场)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新生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大学在校生带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4.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贷款申请表》原件(无须盖章);
5.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新生和在校大学生还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无须盖章)。
(二)续贷(建议网上签订合同)
现场受理: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即可。
1.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贷款申请表》原件一份。
注:1.首贷学生需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注册,填报申请贷款信息后,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贷款受理现场配备上网电脑和打印机免费使用。
2.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提交当年贷款申请。
>>现场防疫要求
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办理。现场办理贷款期间,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37.3℃),扫描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符合规定方可办理。贷款办理期间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拍照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受理现场及等候期间须全程佩戴。
>>咨询电话:627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