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让孩子晚一年入学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规定,若您的孩子确因身体等原因想延缓入学的,请您将书面申请及医院相关证明提交至户籍地址所属的服务学校。由学校汇总后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批备案。
莱芜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条件及安排方式?
1.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具有莱芜区户籍并在莱芜区长期居住。
2.我区将按照“户籍、房产(仅限住宅、居住性公寓)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原则,优先安排入学。如学区内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承载能力,由学校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由区教育和体育局作统筹协调安排。